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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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3篇

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1

201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市信用征信管理办公室:

在收到《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梳理,现将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结合实际,我局重点在社会救助和民间组织管理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社会救助方面

近年来,我局把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当作完善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把诚实守信、规范操作、阳光救助作为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关键措施,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和授权声明制度"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工作理念,营造社会救助诚信自律氛围。为了维护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的群众,我局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制度。申请者在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时,所有家庭成员必须在"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上签字,承诺自己所申报的内容真实,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将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自从实行"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制度后,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了,少数想钻制度空子,把社会救助作为谋私利手段的人没有了可乘之机,那些有劳动能力却不愿自食其力的"懒汉"也只能望而却步,营造了社会救助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公示制度,努力打造阳光救助。为进一步增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有效解决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局下大力度逐步规范了社会救助公示制度。一是统一制作固定宣传栏。近几年,我市各区县统一为各街道、乡镇以及所有的社区、村制作了户外固定公示栏,内容涵盖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申请程序、办理流程等。二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社会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即第一次公示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后的情况,第二次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后的情况,第三次公示民政部门审批情况。并将公示后的享受救助人员名单,以照片和文字形式进行存档,以备检查。三是公示内容齐全。内容主要包括低保对象姓名、致贫原因、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标准等。四是公示地点范围广。在所有行政村交通便利、环境开阔、人口集中、易于聚集、停留、观看的地方设立低保固定公示栏,除在村委会设立外,还在有条件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选择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固定公示。五是公示管理严。在公示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对因天气、人为等原因造成公示内容损毁丢失或模糊不清的,工作人员及时按原公示内容重新进行公示。同时,对每次的公示情况都要保留存档,作为档案永久保存。六是举报电话公开。在各项工作内容公示时,直接公开市救助局、区县救助局、乡镇及村级负责人的举报电话,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确保诚信社会救助落到实处。

(三)运用信息手段,增强救助申请对象诚信意识。近年来,我局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把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2016年10月正式建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以下简称"核对系统")并投入运行,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手段的重大突破。核对系统是一个归集、管理、应用反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中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目前已经与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公积金中心、国税局、地税局、残联以及民政婚姻登记等8个部门15类数据实现了信息即时核对。它通过直接获取民政部门低保、低收入认定以及医疗救助系统的申报家庭信息数据,同时采取一定的方式从各职能部门调用能反映申报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结果按信息项目形成列表,并按申报地区划代码进行区分。各级通过授权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登陆信息系统查看核对结果,根据核对结果,结合居民个人申报,再通过入户调查等传统手段对核对信息逐一予以核实,然后根据再次确认的结果完成审批流程。我市核对系统投入试运行以来,已经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认定和慈善助学等多项民生保障和救助工作中应用,成效明显。核对工作的实施,使广大老百姓逐步知晓民政部门信息核对的"神通广大",以前一部分心存侥幸企图骗吃低保、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也不敢再打歪主意,主动撤回了申请。通过媒体对核对工作的大力宣传,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申请对象诚信意识大幅增强,对完善和健全**市社会诚信体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民间组织管理方面

(一)狠抓专项治理。一是开展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印发实施方案、严把登记管理年检关、参与集中执法行动等方式,规范社会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二是配合市纠风办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作。制定、印发了《2016年**市民政局规范和培育行业协会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三是开展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社会团体在入会申请、会费收取、会费标准备案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加强诚信自律。2016年7月,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塑造品牌活动。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建设成为功能完善、作用明显、诚信自律、品牌优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自律规约、推进信息公开、开展诚信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运作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工作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

(三)分类开展评估。2016年,颁布《**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市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率先全省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有2家行业协会商会获得5A等级,11家获得4A等级,13家获得3A等级。之后,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目前正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并开展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

(四)推行政务公开。精减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结时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并制作行政许可流程图、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通过新闻媒介、网上公示、上墙公示等形式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了服务社会的载体和联系群众的桥梁。

三、相关建议

1、将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使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和日常管理服务中,能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立守信激励机制。例如,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后,获得了较高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享受一定的物质奖励、税收优惠政策等。

3、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例如,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不得再成立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或担任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的负责人。

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2

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工作总结大全(16篇)

(篇一)

根据《关于印发**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发改信用[**]9号)精神及《**市**区民政局**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我局根据**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支撑,加快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现把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行业监管信用记录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全量采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奖励表彰等信用信息,完善行业监管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行业监管信用记录全覆盖,按要求完成。

(二)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增量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公示和存量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并通过部门网站和“双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按要求在**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

全面推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并依法扩大“红黑名单”发布范围,将诚信守法典范列入“红名单”,违法失信典型列入“黑名单”,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健全完善定期申报、规范认定、集中公示等工作。定期在行业门户网站及**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按要求在**年12月10日前完成。**区社会组织目前无红名单,我们将在明年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争取在明年有红名单产生。然后逐步消除黑名单,因为黑名单都是那些僵尸社会组织,多年不年检、不换证,有的早就名存实亡,该注销的就注销。

(四)落实信用信息及典型案例公示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确保信息公示全覆盖、无遗漏。加强对正面诚实守信典型案例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的公示及宣传报道,定期在行业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在行政管理中全面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研究制定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先、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中,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进行信用核查,将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本工作要点确定的**年社会信用体积建设工作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制定方案,指定李甘泉副局长为分管领导,谢爱明作为具体业务负责人,韦杨龙同志负责社会信用信息审核。在**年10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增量社会信用信用代码和存量机构代码统一向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完成所有社会组织。

我局将严格按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利用公信力的公共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发布信息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各类虚假广告,突出广告制作、传播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严格执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推进**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诚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自律水平

(篇二)

**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信用办的统一组织和坚强领导下,把推进诚信建设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诚信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不断优化我市良好的诚信环境和治安环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诚信建设。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创优诚信环境”工作小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孙乃敏任小组长,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出入境管理支队和警令部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严打失信违法”工作小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顺国为小组长,市局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等警种为成员单位;“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新兵任小组长,全力推进我市公安机关诚信建设工作。

(二)深化政务公开,实行“诚信作业”。以建设法治十堰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公安执法和服务管理行为。**年,市局通过“一网三线”(政务网“网上问政”专栏、行风热线、市长热线、12389举报投诉专线)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类事项3048件(与**年受理2970件相比上升2.6%),所有来件全部回复,回复率100%;受理回复群众依申请公开8件;通过“平安十堰”门户网、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1.3万余条;认真细致编制公安信用目录486项,圆满落实公安机关“双公示”工作任务;各窗口单位还将办理业务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公布上墙、上网,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并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制度、警民联系制度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市公安局执法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两届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市级公安机关。

(三)坚持诚信服务,力求便民利民。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创优户政、出入境、交通、消防等公安窗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交警部门推出的通过手机上网缴罚款、新车网上选号等便民服务新举措,使广大驾驶员不出门、不等待,在家用手机就能处理罚款;户政部门今年6月推行的“异地办理二代证”服务,减轻了外出人员回家办证的麻烦;在各派出所、警务室显眼位置设置标明所名、报警电话的指示灯箱、指示路牌,以便于群众识别;在各基层窗口单位在接待室内普遍安置了空调、饮水机、一次性纸杯、休息桌椅等,给予办事群众体贴服务。

(四)严惩失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开展了打击“假食品”、“假烟假酒”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保持打击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继续巩固和完善与工商、行政、税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对涉及民生的粮、油、肉、食品等农贸市场、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场所多次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造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年我局共破获涉假违法犯罪案件47起(其中部督案件3起、省督案件3起),捣毁“黑窝点”41个,打掉团伙33个,抓获涉案人员68人,涉案价值达3000余万元。**年2月,我局侦办的部督“11.01假药案”被公安部评为**年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1、2、13频道《今日说法》、《每周质量报告》、《经济半小时》栏目及**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专题报道了我局的打假案件。

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篇3

县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报送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禄信用办〔20××〕1号)精神以及相关会议要求,现将我局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年工作回顾

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充分认识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系统肩负全县7万多适龄儿童的教育任务,全县4000多教职工,教育的成败,教师的示范,师生的诚信将直接影响的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教育系统的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成立机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并明确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切实开展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加强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教师齐行动。教育局利用教育点多面广,利用教育阵地,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的宣传工作。一是从机关做起,结合“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以及创新争优活动,成立教育服务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服务意识,树立机关良好的形象。二是利用召开校长会、教师培训会等机会,传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三是要求学校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开展诚信教育并取得成效。四是采取信息发送的形式开展宣传。五是要求机关各科室,特别是民办教育中心、组织人事科、招生办、办公室等涉外服务多、涉及对象多、服务事项重要的科室,要诚信办事、热情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结合教育实际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为民办学校提供平等服务,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我局成立了民办教育服务中心,成立教育服务大厅,建设服务中心窗口,为民办教育创办者提供优质服务,为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形成公民办互相补充、相互促进的大教育格局。二是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学生安全、食堂卫生、价格、质量、小卖铺、超市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监督和管理,坚决避免非正当竞争给学生带来经济负担和身心健康,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教育的温暖和信用。三是按照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余负担的要求,严格杜绝各学校、各班级以及科任教师乱征订或私自向学生推荐教辅书籍,净化教育乐土,杜绝商业贿赂等行为,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四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办学行为。五是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个年”活动,在教育系统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讲信用、讲原则、讲效益,切实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建立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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