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履职报告10篇河湖长履职报告 2021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上半年,XX科在市xx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新职责新使命,紧紧围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湖长履职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河湖长履职报告
2021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2021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上半年,XX科在市xx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新职责新使命,紧紧围绕xx中心工作,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一)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夯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印发了《xx市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调整*名市级河湖长,并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和在xx智慧河长平台、河长公示牌更新信息。制定《2021年xx市河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提请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共同签发明确向“水污染防治、农村集中供水、XX碧道建设”等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发起攻坚。对XX湖、XX江XX段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二是推动河长巡河履职。印发了《xx河长办关于进一步明确三级河长湖长巡河履职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行为。每月通报河长巡河情况,督促安排各级河长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市县镇三级
河长累计巡河***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人次,县级巡河***人次,发现(指出)问题***个,落实整改问题***个,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与XX日报合作制作了*期“河长制+碧道”专题宣传报道,组织开展2021年小记者巡河夏令营活动,在xx电视台《xxxx》栏目对开展河湖管理问题、碧道建设工作作了专业讲解。同时,联合团市委共同开展了一系列“保护xx江母亲”主题教育“xxx”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加大巡查暗访和追责问责力度。市河长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住建和城管等成员单位,组成*个河长制专项工作暗访小组,以问题为导向,每周到各地特别是xx江流域开展巡查暗访,并将暗访结果通报给各地党委政府,同时抄送书记、市长等市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强力推进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巡河履职不到位问题,通报批评了xx区、xx区;针对xx江xx断面返劣V及水浮莲清理不及时问题,约谈了xx区、xx市河长办主任,同时有*名村级河长因履职不到位受到了问责。同时,成立市河长制督导组,对各地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今年上半年,市河长办就河湖管理问题发出督办通知、提醒函等**份,开展河湖巡查暗访**次。
(二)加强河湖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区对规模二是继续做好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
范化管理工作。1-6月已完成整改并录入水利部河湖管理督查系统的河湖“四乱”问题10个。三是配合省XX流域管理局做好x江干流(含跨市界河)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展编制XX市其他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xx江XX市直段已完成技术性工作。
(三)做好河砂管理工作一是xx区河砂可采区1-6月已开工共*个(共批复采区***个,已取消***个,未开工***个),自2021年3月10日首个标段投产以来至6月底,累计完成采砂量约******万立方米。今年6月13日至6月18日,我办组织工作组对xx区河砂开采工作进行明察暗访,6月21日,向xx区水务局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河砂开采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其就本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继续推进x江干流年度河砂开采权招标工作,本年度计划设可采区***个,计划采砂总量约***万立方米。(四)抓好碧道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省河长办做好我市2020年已建成碧道考核的相关工作及做好我市申报星级碧道的相关工作。二是高质量抓好我市今年纳入省级规划***公里的碧道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基本建设完成***公里建设任务。三是积极推动县镇碧道建设,6月初组织召
开XX碧道规划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和人文历史特色,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真正发挥碧道水碧岸美的生态效益和水岸联动发展的经济效益。同时要坚决防止和避免过度人工化,努力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型碧道。发出提醒函*份,要求有关县区切实加快碧道建设。6月上旬,到XX区开展调研,要求进一步落实碧道建设的资金,务必按时保质高质量完成碧道建设。三是按照省河长办的要求,做好今年碧道所在河段的水质监测工作及X江、X江二三级支流的水质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一是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仍存在短板,截至目前,个别县区对河湖管护工作监管力度不够。二是河砂监管工作压力较大,个别县区对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三是X江干流河砂出让招标在我市属首次纳入省管河道模式监管,缺乏相应管理经验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强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对于经复核存在的河湖“四乱”问题,要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河砂管理力度,监督指导河砂开采标段相关单位做好河砂监管工作。三是加快推进X江干流(XX市xX-XX段)年度河砂开采权出让工作,增加河砂市场供应,确保完成市级河砂资源拍卖收入征收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我市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质量谋划推进碧道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打造“XX碧道”的XX样板。继续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碧道建设进行扶持、推动、倾斜,建立完善碧道建设工作机制,确保碧道建设任务和年度投资计划按期保质完成。三是继续抓好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制统筹协调作用,继续联合成员单位每周开展河长制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河长制工作纵深发展。XX市河长办2021年7月14日
篇二:河湖长履职报告
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1.09.29
施行日期
2021.11.01
文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七号
主题类别
水资源
效力等级
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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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七号
《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
(2021年9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保障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长制湖长制的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河长制湖长制,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湖长,在各河湖设立责任河长湖长,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的机制。
本条例所称河湖,包括江河、湖泊、水库等。
第四条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对河湖管理和保护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活动。
第七条按照行政区域管理和河湖流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体系。
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设立总河长湖长。
各河湖分级分段分片设立责任河长湖长。自然保护地等特定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责任河长湖长。
河长湖长的设立和调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应当设置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乡(镇、街道)应当明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公安、文化和旅游等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置河湖管护员岗位。聘用河湖管护员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第十条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应当建立健全总河长湖长会议、责任河长湖长专题会议、河长制湖长制联席会议、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总河长湖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领导、协调、督促、考核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落实河湖管理和保护主体责任;
(二)审定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事项、河长制湖长制重要制度文件;
(三)主持研究部署河湖管理和保护重点任务、重大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河长制湖长制推进过程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四)监督指导相关部门、下级总河长湖长、责任河长湖长依法履行职责;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街道)总河长湖长负责组织安排本辖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河湖巡查,协调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的具体问题,督导本级和村(社区)责任河长湖长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省级责任河长湖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
(二)组织开展责任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三)明晰责任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
(四)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
(五)组织对省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市、县级责任河长湖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或者细化实施方案;
(二)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专项治理工作;
(三)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联防联控工作;
(五)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自然保护地等特定区域的责任河长湖长的职责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乡级责任河长湖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责任河湖管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
(二)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长湖长或者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相关部门报告;
(三)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活动;
(四)协调指导村(社区)责任河长湖长履行职责;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村(社区)责任河长湖长应当开展河湖保护宣传;组织订立河湖保护的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开展责任河湖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涉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长湖长或者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河涉湖纠纷调查处理协查。
第十六条总河长湖长、责任河长湖长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河湖管护员承担河湖日常巡查、保洁、管护、宣传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河长湖长或者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协助本级总河长湖长、责任河长湖长开展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
(二)组织编制并督促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
(三)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河湖保护公益志愿活动;
(四)承担对河长制湖长制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和信息通报工作;
(五)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应当按照河湖管理权限,以流域为单元,组织编制和修订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应当包括河湖管理和保护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具体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条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督察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日常督察、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十一条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河湖管理和保护等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跨行政区域河湖所在地的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应当共同推动建立联合共治机制,统一管理目标任务和治理标准,共享河湖管理和保护信息,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治理,实现流域区域联防联治。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应当加强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涉河涉湖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提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应当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湖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置河长湖长公示牌,标明河长湖长姓名、职务、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第二十五条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总河长湖长审阅或者适时听取本级责任河长湖长、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下一级总河长湖长的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河长湖长所负责河湖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和保护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价。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河湖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违法行为向河长湖长、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总河长湖长、责任河长湖长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水质恶化、水环境和水生态遭受破坏的;
(二)对河湖存在的问题缓报、瞒报、谎报的;
(三)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督促整改不到位的;
(四)其他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河长湖长职责的。
第二十九条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对上级或者本级总河长湖长、责任河长湖长交办的事项,未按照要求办理的;
(二)对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按照职责采取措施及时处置的;
(三)其他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河湖管理和保护职责的。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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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河湖长履职报告
二主要目标在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系统建设实际需要完善软硬件环境整合共享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成果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数据库开发相关业务应用功能实现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的有效管理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为全面科学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提供管理决策支撑河湖长沟渠长工作汇报(共3篇)
第1篇: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汇报**乡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按照市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更高的
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我乡围绕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沟道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稳步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使河湖沟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湖沟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沟、**河等河湖沟道的水质明显改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河长责任制。乡级总河湖长*人、副总河湖长*人,乡级河长*人,乡级湖长*人,村级河长*人,巡河保洁员*人。二、强化宣传政策,树立增强环保意识。每月都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河长制工作做到了有条不紊的开展,通过微信工作群、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三、认真组织开展巡河。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同志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按照乡级河长一月两巡河,村级河长一月四巡河的要求,并认真填写了巡河日志,同时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到目前为止,岸边保洁做到了基本常态化。四、集中开展河湖沟道“清四乱”专项行动。(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区开展河湖沟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河长办发〔2021〕**号)文件要求,***乡从2021年*月*日开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以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沟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在全乡范围内的***河、***沟、***河、***沟、****沟、****水系以及村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印发了《***乡开展河湖沟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乡村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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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湖长办等相关站所密切协作对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乡河湖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纳入2021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继续深入做好推进工作。要求各站所、各村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抓好长效管理。乡村
两级河长和村委会、相关站所要加强河湖沟道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河湖沟道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建立站所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各站所、各村上下协同作业,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三)对标问题清单,扎实开展整改。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帐并列出问题清单。开展河湖沟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摸排“十小”企业,完善污水处理实时监测;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配套建设,提升了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不断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共关停养殖场5家,拆除栏舍2530m2,推进老旧养殖园区升级改造;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绿色植保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提高生物农药应用比例,继续推进农作物病是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和农企对接;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行为,实施禁渔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整治入河排污口,取缔入河湖沟道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认真摸排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和非法采砂行为。同时,结合全乡清水畅河净源行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河湖沟道等水域、岸坡垃圾及**水系进行了大力清理整治。
五、全面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乡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河湖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减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持续扩大河湖管护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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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分工。***乡就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制定了《***乡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各站所、各村职责,将乡级河长列为责任领导,各站所、各村列为责任单位,各级河长为主体责任人。细化了任务分工,网格化分解任务并将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了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得以有序开展。
(二)积极争取项目,提高排涝能力。对部分排水沟道进行清淤治理,改善农田排水条件,解决了沟道排水不畅,地下水位高,土壤盐渍化等问题。重点完成了机械清淤***沟全线***公里,清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沟治理***公里。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草桩护坡治理***沟下段**公里,改善沟道排水条件,提高排涝能力。
(三)实施重点入河沟综合整治行动。结合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春季战役”,分批次实施**河、**沟、**河、**沟、**沟、**水系综合整治,采取控源、截污、生态治理等多种手段,全面、系统、科学治理。全乡共投入***人次;机械**台次;清理生活垃圾**吨;清理村庄内沟渠**条;清理主干渠*条;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吨。
(四)加大入河湖沟道排污口规范整治行动。加强清**沟等已封堵排污口的监管,在开展入河湖沟道排污口调查复
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入河湖沟道排污口设置及监管存在问题,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出工业园区、企业、小作坊直接入主干沟道排污口**处,其中关停取缔**处。***沟入河水质得到较大改善,一直保持在III类至IV类。
(五)开展畜禽渔养殖污染整治行动。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1(户)。不断加强***河湿地保护区及***河内渔业禁养巡查。
(六)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节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生态农业园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推进生态健康养殖。通过总量控制、补贴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加大农用残膜回收力度,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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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加快建设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第三方清洁队伍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建立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八)实施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行动。***河岸线整治对***庄点居民在***河岸线西侧存在乱建乱占、乱围乱堵、乱排乱倒现象进行了综合整治。对**大道、**河沿线补植补
造***亩,结合***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沟、***沟生态修复面积*亩,绿化树木*株。
六、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一)成立了组织,责任落实到人。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成立了组织,明确各站所、各村职责,将乡级河长列为责任领导,由乡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各站所、各村配合,水务、林业、环保等相关站所具体负责。细化了任务分工,网格化分解任务并将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得以有序开展。
(二)明确清理整治的主要内容。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市*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区湖长制工作方案》《**乡湖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依据,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三)建立问题台账。针对辖区内存在的河湖“四乱”问题,按照河湖“清四乱”问题认定和整治标准要求进行整治。通过乡村两级对我乡辖区内河湖沟道“四乱”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排梳理,确定了两项内容需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结合解决的河湖沟道“四乱”问题。
(四)问题集中整治。由**乡人民政府牵头,乡属各站所共同参与,各相关责任村委会具体负责,在区检查院与河湖长办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按照清理整治标准对河湖“四
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七、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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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乡在河湖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湖沟道保洁不彻底、河湖沟道漂浮物打捞不彻底,偷到垃圾现象较多,农村(社区)面临污染等问题。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引导势头。以村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要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群众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湖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区河湖长办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三)加大河湖沟道治理力度。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湖沟道岸先违法建设等问题,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及时完善资料,报送信息。第2篇:某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工作XX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按照《绵阳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将我县XX年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XX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以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三台为目标,河湖保护成效初显。我县境内的涪江、凯江、魏城河、梓江的水质和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省、市级监测断面全部达标,20条县管河流水质和水环境治理也见到实效。在上级历次河长制工作督导中,我县河长制工作受到省、市领导以及市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全市XX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中,我县以高分位列前茅,考核组认为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组织有力,推进给力,尤其是工作机构、经费保障、体制机制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坚持“四个到位”,形成高位推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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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结合我县县情,制定了《三台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我县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将重要湖库、主要渠道等同步纳入河长制工作实施范围,将“六大任务”细化成47项具体任务,明确河湖管护目标、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职责、主要任务、部门分工及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全县63个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二是增强使命担当,构建组织体系。县、乡级党政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形成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县梳理登记河流337条、水库101座,涪江、凯江、魏城河及鲁班、团结、红旗堰水库实行双河长。全县共明确县级河长27名、乡镇级河长227名、村级巡河员1311名,县、乡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省、市、县级河流全部明确了联络员单位。三是健全制度措施,推动河湖长治。先后制定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15项,规范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XX年7月起实施的《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从立法层面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突出统筹协调,着力完善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机制。实现与游仙、中江、射洪等毗邻县区流域联动联调,构建“共抓共管共治”的流域治理保护格局。加强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定期对全县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县、乡两级主动公布河湖长名单,设立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电话,设置河长制公示牌和宣传牌505块,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针对电站、闸坝减水河段生态流量下泄及闸前漂浮物清理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
坚持真抓实干,提高履职尽责实效一是坚持先行先试,全面启动湖长制。XX年,我县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全省率先将主要湖库、渠道、塘坝纳入河长制工作范畴,全县101水库明确了县级河长、8312座塘坝明确了乡镇河长和巡河员。XX年以来,在前期推行河长制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启动湖长制工作,县、乡两级《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均于XX年10月底前全部出台。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作好决策部署。县级总河长通过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总河长专题推进会议,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总体部署以及重点工作的强力推动;现已召开县级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3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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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总河长专题推进会3次。四大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分别多次召开县级河流的专题会议、联席会议,通过专题会、联席会和现场调研推动了工作落实,协调解决了相关问题。全县县级河长现已召开流域推进会32次,安排部署责任流域内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按计划开展巡河,督查督办具体问题。XX年以来,我县县级河长巡河巡湖241次,乡镇级河长巡河7329次,乡镇级河长巡河960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9万余次。各级河长巡河共发现各类问题5000余处,现场处置3000余起,责令限
期处置完成179起,针对较为突出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12个。五是强化指导督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与河长制各责任单位和乡镇签订了《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了工作培训和省级河长制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培训。开展全面督查2次,会同县目督办、环保局开展了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鲁班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巫家湾水库等涉河涉湖专项督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34份,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所涉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XX年以来,共清理河道、渠系250余公里;新建整治防洪堤、岸坡整理1510米;清淤疏浚河道140公里;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7600余吨,清理岸线垃圾4200余吨。二是着力于源头治理,加强对破坏河道生态、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XX年4月,县水务、环保、住建、科工信、农业五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三台县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整改措施。积极开展“10+1”重点行业、畜禽养殖、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河道采矿及制砂场综合整治,巡查重点河段采砂场点、施工作业区、涉河建设项目。三是以项目为抓手,有力推动河长制工作见实效。XX年启动实施魏城河水环境治理工程、梓江岸线开发利用、鲁班湖水环境治理工程、全县污水治理、水土保持、节水灌溉等100多个河湖保护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河长制工作力量急需加强。随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逐步深入,湖长制工作全面铺开,现有力量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河长制工作对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基层河长制专职人员不足且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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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全县河长制工作的承接机构三台县河湖保护中心虽然于XX年1月经市、县编委批准成立,但目前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未得到充实,机构没有完全成立,河长办人员的社保、公积金等无法办理。
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均衡。县级河长履职较好。郪江、景福、建中、花园、东塔、鲁班等乡镇河长制各项工作扎实得力,走在全县前列。水务、环保、农业、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作为联络员单位,工作指导到位,联系河流的日常工作开展较好。但个别乡镇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存在“时紧时松”和搞突击的现象,措施还不得力,导致相关工作滞后,从而影响到全县整体工作进展。
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一是虽然全县省、市级河流水质较好,但县管河流总体水质不理想,时好时坏,特别是支流问题多、水质普遍差;二是场镇黑臭水体污染水质现象比较普遍,治理难度大;三是鲁班水库水质不稳定,XX年前三
个月水质连续不达标,第一季度被省上通报,小型水库水质达标率低,肥水养殖情况比较普遍。四是涪江三处水电站垃圾打捞不及时不彻底,给涪江造成了较大的水环境压力。
河道管理范围尚未划定,防洪能力较弱。一是全县重要河段防洪设施不足,已有的防洪设施较为脆弱,严重影响到全县防洪度汛安全。二是河道划界工作未开展,河道管理范围不明确,河湖在线监控监测手段还需加强,信息化建设不到位,对主要江河的治理工作滞后。
部门间协同联动和宣传发动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方法和手段还不够丰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不高,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尚未在全县范围内得到有效宣传和推行。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河长制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各联络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参与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重点将在夯实基础工作、深入探索和完善河湖保护长效机制、健全河长制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修订完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加强河长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要认真审查修订方案,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进湖长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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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完善全县湖、库、渠名录,编制“四张清单”,确保在XX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
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岸线管理保护。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对乱采、乱占、乱堆、乱建主河道设置堤防等破坏河道岸线非法行为的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河道安全。尽快启动河湖划界工作,明确管理范围,积极探索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新机制。一是以资源换整治,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二是以发展涉水产业推动岸线综合整治;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四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五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岸线管理保护。
加大河长制工作保障力度。加强培训,对工作任务重、技术力量不足、工作相对滞后的乡镇,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河长制工作水平;积极指导和协调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充实河长制工作人员,逐步健全我县河长制工作保障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坚持每季度对各级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加强河长制宣传,加快信息化建设,深化群管群治工作机制。开展进党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六进”宣传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志愿者活动;加快推进智慧河长建设,全面推广“智慧河长”信息系统公众APP;深入探索并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群众管护工作模式,充分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到河湖保护。
XX年是深入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会在上级河长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力度,齐抓共管、真抓实干,保持各项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努力实现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第3篇: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支撑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随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各地纷纷谋划和启动系统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各地系统建设,加强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应用实效,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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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强化顶层设计,利用现有资源,明确中央与地方分工,建设统分结合、各有侧重、上下联通的系统,加强整合共享,实现应用协同,全面支撑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需求导向,功能实用。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为目标,以各级河长、湖长、河长办实际工作管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报送、信息展示发布、巡河管理、事件处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公众监督等为应用,建设实用管用好用的系统。统分结合,各有侧重。以水利部现有“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开展系统基础数据建设。涉及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的功能由水利部组织统一开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管理工作需要开发其他功能。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计算、存储、数据库等水利信息化资源,实现与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指挥、水土保持、水利建设管理、水政执法等相关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标准先行,保障安全。制定系统相关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保障水利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贯通、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应用协同。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主要目标在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系统建设实际需要,完善软硬件环境,整合共享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成果,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数据库,开发相关业务应用功能,实现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动态信息的有效管理,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为全面科学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提供管理决策支撑。(一)管理范围全覆盖系统应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江河湖泊的管理,并可支持村级河长湖长开展相关工作,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二)工作过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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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可满足各级河长办工作人员对信息报送、审核、查看、反馈全过程,以及各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对涉河湖事件发现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需要,做到工作过程全覆盖。
(三)业务信息全覆盖系统应实现对河湖名录、“四个到位”要求、基础工作、河长湖长工作支撑、社会监督、河湖管护成效等所有基础和动态信息的管理,做到业务信息全覆盖。三、主要任务系统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建设管理数据库、开发管理业务应用、编制技术规范、完善基础设施等四个方面。(一)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建设包括河流、湖泊、河长、湖长、河长办、工作方案和制度、一河一策等信息在内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包括巡河管理、考核评估、执法监督、日常管理等信息在内的动态信息数据库。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水利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建设,水利部统一管理,服务于各级河长、湖长及河长办管理工作;动态信息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于水利部和各级管理工作。(二)开发管理业务应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至少应包括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巡河管理、事件处理、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展示发布和移动平台等八个方面。水利部组织建设信息管理、信息服务、抽查督导、展示发布等业务应用,主要服务于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支持地方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事件处理、巡河管理、考核评估、移动平台等业务应用主要由地方建设,相关结果信息汇总至水利部。1、信息管理支持各级河长办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报送及管理,主要包括河湖名录、河长、湖长、河长办、工作方案和制度、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巡河管理、事件处置、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项目跟踪、社会监督、河湖管护成效等信息,以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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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服务构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服务体系,整合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指挥、水政执法、工程调度运行、水土保持、水事热线等水利业务应用,共享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数据,积极利用卫星遥感等监测信息,为各地河长湖长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3、巡河管理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对巡查河湖过程进行管理,主要包括水体、岸线、排污口、涉水活动、水工建筑物等巡查内容,以及巡查时间、轨迹、日志、照片、视频、发现问题等巡查记录。4、事件处理支持对通过巡查河湖、遥感监测、社会监督、相关系统推送等方式发现(接受)的涉河湖事件进行立案、派遣、处置、反馈、结案以及全过程的跟踪与督办。5、抽查督导支持水利部和各级河长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工作,包括督导样本抽取、督导信息管理、督导信息汇总统计等。6、考核评估支持县级及以上河长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湖长进行考核,对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至上级,服务于上级的管理工作。7、展示发布支持各级河长办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查询和展示,采用表格、图形、地图和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展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信息,开展工作宣传,便于社会监督。8、移动平台支持各级河长湖长在移动终端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业务处理等;为各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巡查河湖提供工具;通过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社会监督提供途径。(三)编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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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出台系统相关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河流(段)编码规则、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系统数据访问与服务共享技术规定、系统用户权限管理办法、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各地参照执行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细则或相关制度。
(四)完善基础设施根据系统建设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基础上,对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善系统安全体系,严格用户认证和授权管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建立协调机制。河长办和系统建设单位要加强需求交流,共同做好系统建设。(二)保障建设资金将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资金投入,保障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需要。(三)做好运行管理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河道沟渠疏浚整治工作汇报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汇报水利局长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汇报部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汇报河长库长制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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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河湖长履职报告
乡镇河湖长制总结报告一、河湖概况。*距县城12公里,有国土面积422.18平方公里,国境线24.7公里。全镇辖11个村委会、97个自然村、11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0174人,现有耕地面积62157亩,人均耕地面积2.57亩。辖区内主要河湖库区有()。
二、工作进展情况及自我评价
1、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我镇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严格对照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设立相应库、河长,共设立河湖长公示牌24个,及时准确公示公告河湖长相关信息,根据*镇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动态调整河湖长,并及时下发文件,巡查维护好河湖长公示牌和水源地标志牌等,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省级河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录入等工作。自查评估得分4分。
2、明确河湖长职责、镇总河湖长对辖区内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负总责,镇积极配合组织制定“一河(库)一策”方案,明确河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库、侵占水域、违法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
村级湖长接受上一级的管理。对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实行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片的工作机制,通
过定岗、定人、定责,及时发现、分析和预测河湖水体出现的问题。自查评估得分6分。
3.落实责任。全镇共设立22位乡镇级河长,建立起了辖区内18条河流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河长制按属地原则实行分段管理,明确了河长职责,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管理等为主要任务,对所负责河流依法进行保护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自查评估得分5分。
4、确实履行职责。全镇镇、村级河长今年共巡河库242次,并将巡河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整理归档。今年五月份,动员所有村委会党员干部开展冬春修活动,并集中整治了中心排涝沟,共投入资金45万元,出动挖掘机、垃圾清运车等机械32辆次,人员600余人。自查评估得分6分。
5、开展河道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河道清理专项行动。为深入落实河长制、抓好河道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营造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河道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且认真落实,清理大*河及郎崩河沿岸生活垃圾及水面漂浮物共计76吨。自查得分15分。
6、开展河道巡查。河长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自河长制开展以来,*镇共巡河25次,同时设立巡河日志及台账,及时报送巡河信息,并抓好问题整
改落实工作,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自查评估得分6分。
7、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上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统计表、责任名单,*镇在辖区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地毯式排查,查清河流“四乱”问题,将河长负责的五十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逐河建立问题清单,我镇五十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5条,分别为大*、盏达河、户送河、郎崩河以及郎奔江河。*镇镇经过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确定五条河流均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并上报*镇镇“清四乱”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及无问题清单的说明。自查评估得分10分
8、严格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和湖库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湖库的良好氛围。推进公众参与。大力推进湖库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自查评估得分25分
二是落实两级督察。在县级督察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督察制度,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
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有关工作。每年对重点河湖库或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河湖库,强化督查,全面性督查一年不少于一次。对推进不力的,由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提出督察建议,开展专项督查,实行执纪问责。今年共对11个行政村督查22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并要求各村委会及时进行整改上报。
9、强化技术支持,落实河湖基础工作。各乡镇积极配合市河湖长办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河(湖)一档”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河湖库渠新增问题,修编完善乡镇级“一河(湖)一策”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逐步推进纳入乡级管理的河湖库渠按空间划定工作,明确乡级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及积极配合开展县级河湖库渠水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自查评估得分10分。
10、充分发挥协同统筹职能。由乡镇(街道、农场)分头联合县直相关部门或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及行政村针对河湖库渠存在问题开展联合检查,整治工作,河长加强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增加巡河问河频次,加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处理力度,切实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河湖“清四乱”行动中,镇、村级河长一起巡完全段河道。自查评估得分8分。
三、典型做法和经验。一是分组管理河流,方便河长巡河。*镇镇辖区内共有18条河流,地理位置较为分散,且大多河流位于偏远林区,河长难以独自前往开展巡河工作,巡河不便。*镇河长办将河流进行分组,方向位置接近的为一组,共分为三组,方便河长共同开展巡河工作。
二是将河道清理工作常态化。除开展河道专项清理行动外,*镇还将河道清理工作常态化,每周安排镇环卫办工作人员对大*河、户宋河流经镇区的河段进行清理,有效保护河流沿岸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对河长制取得的成效进行公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居民们更加了解河长制,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工作,有利于河长制工作长效化。
篇五:河湖长履职报告
2022年河(湖)长履职报告河(湖)长履职报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深入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必然要求,____年在区河(湖)长办、___区委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完成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河湖概况___水库修建于___年,位于___西北,总库容120万方。现水库已受污染,主要污染源为基础设施不健全,周围村庄无污水处理设施,村庄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二是面源污染问题,沿线村民生活、片区企业、餐厅污水、废水直接排至沟渠内,片区有少数村民集中养殖,畜禽养殖不规范管理导致尾水直排沟渠,存在畜禽养殖污染沟渠现象,水流顺沟渠进入没底坑水库,致使水库水质受到污染;三是地理劣势(水库地势较低)等。二、工作进展情况(一)开展责任河湖日常巡查根据区河长办工作部署,建立“三级巡查、点面覆盖、动静结合”的巡查长效机制。河道保洁逐步形成河段长与养管单位形成合力的“双重保洁”机制,实现了水环境问题处置程序化。我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河,充分利用河长巡河app规范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上传巡河信息,截至目前,完成巡河5次,清理河湖岸线垃圾、水面漂浮物,河湖水域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___组织开展了“__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解决了部分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河湖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在专项行动中,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清理各类漂浮物、垃圾,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同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清理行动、重点对沟渠进行大扫除,不断清理卫生死角。(三)督促下一级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不断强化河长制成效机制建设,基本形成巡查、检查长效机制,问题处置长效机制,水环境管护及保洁长效机制,会议制度长效机制,宣传活动及培训长效机制,信息报送长效机制,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三、典型经验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严格管护标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及时处置。深化落实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开展巡查,狠抓落实湖水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同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增强水政巡查频率,加大对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二)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标准化河(湖)长履职流程,确保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把全面深化湖长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把河(湖)长制工作真正做到深
入人心。(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人社局作为___水库联系部门,积极配合水务局开展巡河整治工作,每
月定期开展巡河,使用移动河长APP并撰写报告,对水库周边环境进行整改,与水库负责人保持长期联系,密切监管水库的水位情况。
篇六:河湖长履职报告
实行“河湖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一、河湖长制制度落实情况我县自20xx年xx月份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xx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xx县河长制有关工作制度》等xx个文件。我县列入县级“河湖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湖共XX个,分别是XX河、XX干渠、XX干渠、XX干渠、XX河、XX渠、XX支渠、XX支渠、XX支渠、XX干渠、XX排渠、XX渠和XX湖。同时成立了县级双总河长领导管理体制,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和政府县长共同担任。纳入县级管理的XX个河湖分别由县委、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担任县级河长,全县XX个乡镇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为乡级总河长,乡级河长由乡科级干部分别担任本辖区内河湖乡级河长。形成了由XX名县级总河长、XX名县级河R、XX名乡级总河长、XX名乡级河长、XX名村级河长组成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编制完成了XX个乡镇《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XX个河湖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完成市县河长公示牌XX块,河长制永久性宣传标语牌XX块。二、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自河湖清理行动开始以来,先后印发了《XX县河湖清理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县河湖清理攻坚行动的通知》《XX县重要河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各乡镇、有关部门也对照职责要求,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清理任务、时限、标准。孔实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对县域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全县河渠内及周边各类垃圾、废弃物,特别是阻碍行洪的“垃圾山”进行了清理,对河湖周边乱堆、乱倒的各类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今年对全县所有渠道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各类垃圾XX余万立方,对河渠内所有临时道路路坡进行了清理整治。为补充我县地下水,近几年引用XX水库和南水北调水约XX余万方。三、河长巡河工作开展情况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河长办通过每月向县级河长报送提醒函形式,乡村河长每月进行通报,坚持每天通过省河长云信息平台查询村级河长巡河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乡镇督导村级河长按照要求进行常规巡河,今年上半年我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率均达到100%。通过强化督导使我县各级河长巡河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工作开展情况为持续巩固河湖治理成效,解决河道清理整治存在“前边清理、后边倒,这边清理,那面倒”现象,20xx年xx月xx日以xx县政府印发了《xx县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同时把河湖长效管护补助资金列入每年的县财政预算。河湖长效管护机制的建立使我县河湖整体面貌得到了大大提升,真正实现了“河长治”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每条河渠、每个河段有人负责,有人清理,有人管护。
篇七:河湖长履职报告
XX年河长制工作河长述职报告[工作例文]保护河流工作是我们正在做的,为了加强大家对河流的保护,我们要施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让河长来进行河流的管理,这样可以有效做好河流污染治理,作为河长,你写好述职报告了吗?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XX年河长制工作河长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我积极主动履行好县级河长助理的职责,协助县级河长开展认河、巡河、治河、护河等工作;开展责任河道年度工作任务及镇级河长履职情况检查督查;协助县级河长组织开展责任河道巡河调研工作,负责县级河长巡查调研的方案制订、路线安排。XX年度协助县级河长到战备**段沿线镇区巡查调研8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镇级河长整改到位。现将一年来相关情况述职如下。
完善机制,严明责任
协助县级河长重新修订完善了河道沿线镇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和XX年河道治理计划。一是明底数。战备**段南起黄沙港,北至八丈河,途经黄沙河、运棉河、小洋河、新民河、射阳河、三乡河、八丈河等河道,河道全长。二是明职责。协助打造了河道沿线四个镇区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构建好管理有效、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确保河道保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明
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镇级河长主要工作职责,镇级河长必须全面了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流向情况;要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道整治和管护工作的良好氛围。镇村河长要对辖区范围
内的河道定期进行实地巡查,实地查看河道蓄水、河流水质、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全面巡查,及时整改
将辖区内的河流细分小段,河流保护以“河长制”形式落实到人、到河段、到责任网格,实施“一小段河一牌”“一牌一人”管理模式。镇级河长、村级河长持续加强河道保洁、巡查力度,要求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定期加强日常监管,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维护好河道两岸的整体环境,大力提高沿河村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定时巡河,认真做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及时向县级河长汇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发现问题反馈到镇河长办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做到发现一次反馈一次,反馈一次督促一次,督促一次跟踪一次,跟踪一次整改好一次。定位监控,依托大数据和遥感信息技术,运用“慧眼守土”视频监控平台、“千里眼”手机移动客户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系统等
科技系统,对河流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及时发现盗采水土资源、破坏河湖工程设施、上游污染物入河、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问题,严管乱建乱占河道行为并查处相关违法主体。
履职到位,成效显著
XX年度战备**段河道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履职,不断加大巡查、调研力度,严格推进督查、整改,沿线河段管护和整治成效明显。
**镇段:该镇成立了“**镇河道管理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制定了《射阳县**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对全镇境内6条省级骨干河道、17条大沟进行全面调查,划分区域建立图册,明确河道“河长制”管理
分级负责制和各级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工作。该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加强督查检查。针对该镇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专门制定了内部配套3项制度(射阳县**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射阳县**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射阳县**镇河长制工作交办督办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可操作性强,并在面上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取得较好效果。
**镇段:战备河南起运棉**至射阳河,全长15公里。XX年初,该镇共投入47万元,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对该河道及两侧河坡环境卫生实行了常态化管护。镇政府成立督查
组每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整改不到位的,与季度考核挂钩扣拨承包经费。遇到市、县重大活动镇将统筹沿线各社区(村居)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确保环境优美。目前,该河道环境秩序良好。
**镇段:环境整治方面:陈李线保洁(包含战备河)于XX年12月开始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的保洁公司进行保洁。该镇先后于XX年4月份、7月份就环境整治及河道保洁召开了现场会,每月上旬督查上月交办完成情况并交办存在问题;下旬督查上旬交办完成情况、交办存在问题并以图片、视频形式在镇月度会上予以通报强行推进。镇级河长14人、村级河长28人已全面正常开展日常巡河工作。河湖“三乱”整治情况:对于**镇范围内6条骨干河道(包含战备河)的“三乱”行为,该镇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走访、登记、宣传等工作,战备河内的“三乱”行为已全部整治完成,共拆除违法建设的鱼罾2处、渔簖1处。
**镇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今年汛期间,巡查发现战备河**段有水生藻类堵塞过河桥梁,影响水势畅通,要求该镇河长办及时整改到位,并明确责任,加强巡河力度,明确专人管护,区域要到
人,质量要提升。对贯穿河道的鱼箱、鱼罾鱼簖全面实施清除。按照属地管理,“谁区域、谁拆除”的原则,要求**镇全面开展“三乱”清理。到目前为止,已清除河面所有的鱼箱、鱼罾,尚有鱼簖
限期拆除。二是动真碰硬,坚决杜绝污染源入河。战备河全长28公里,沿河两侧有多家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户,以往生产企业通过暗管、暗道将生产的废水排入河道,造成水质污染,群众有怨言,反映强烈。今年**镇坚决打击偷排乱放企业,通过停电、处罚形式堵住污染源排入。畜禽养殖户通过砌成化粪池,解决以往排河处理问题。目前战备河**段水质良好。
篇八:河湖长履职报告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河长履职承诺书
为保证我镇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切实履行河(湖)长职责,作为村级河(湖)长,我作出以下承诺:
镇级河(湖)长履职承诺书为保证我镇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切实履行河(湖)长职责,作为镇级河(湖)长,我作出以下承诺:一、承担河道(坑塘、湖泊)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认真落实上级河长工作部署;二、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负责组织流域内的防汛除涝、截污治污、保洁绿化、巡河监管、执法保护等工作;三、深入落实河湖全面“挂长”专项行动,将河(湖)长制工作抓到底、抓到位;四、研究解决河道(坑塘、湖泊)存在问题,积极行使河(湖)长职责,提升水生态环境;五、督导与负责河道(坑塘)相关的村级河(湖)长履职;六、积极与上下级河(湖)长沟通,及时报送共享各类信息;七、严格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做好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存巡河记录、照片等资料,按时报送镇河长办。
承诺人:年月村级河(湖)长履职承诺书
一、落实上级河(湖)长工作部署;二、负责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负责村内河道巡查、保洁、监管和保护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级河(湖)长;三、配合镇河长办深入落实河湖全面“挂长”专项行动,发挥村级河(湖)长职能,打牢村级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四、发现解决沟渠(坑塘)存在问题,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此处隐藏2317个字……调查,迅速查清情况,并逐级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烟农损失。二、依法行政公开承诺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宣传动员,确保烟叶面积落实到位。2、做好全站的物资供应、发放工作,并对物资发放过程进行监督,严防套取物资现象的出现。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本站范围内各项政策的补贴、1兑付。做到监督到位、核实到位,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4、组织做好烟叶收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收购,不收人情烟、后门烟。认真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和价格政策,以质论价,公平交易,文明经营。为烟农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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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履责,文明办事1、按照职能制定岗位职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程序、时限做好服务工作。2、服务中做到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尽量满足被服务对象的合理需求,让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承诺人: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篇九:河湖长履职报告
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同德县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7名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5名责任河长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67名分属21个成员单位和67个行政村范围覆盖2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河长制工作汇报
河长制工作汇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河长制工作汇报,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河长制工作汇报【1】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一、河湖情况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二、工作进展(一)主要工作20xx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1、出台方案。20xx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xx〕2号)。《万年县20xx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
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xx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政府的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xx年底建立县
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xx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xx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四、下步工作建议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
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
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河长制工作汇报【2】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我镇境内辖2条河流,分别是西河(含升钟湖)木兰段、华长河
木兰段,2座小二型水库,分别是洞角水库、杜家沟水库,根据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安排,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组长、镇长为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所辖2条河流均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河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明确各村“河段长”开展踏河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印发了《木兰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阆中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镇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视员,建立了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四项清单”,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五)各方配合联动。工业方面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联合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处理好三废排放,排查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是否齐全,对证照不齐的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农业方面对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入河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
二、存在的问题(一)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镇、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二)河道治理资金短缺。有些河流从未整治过,在我镇的排查中也凸显了出亟需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镇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三、下步工作重点(一)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水务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二)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河长制工作汇报【3】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同德县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7名(1名总河长、1名副总河长、5名责任河长),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67名,分属21个成员单位和67个行政村,范围覆盖26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政府的网站公布,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同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
全县河道长效管理意见》《同德县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县“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乡(镇)“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根据《防洪法》等有关法规,成立了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河道清障联合行动,对全县7座涉及河道砂场进行整治,其中,科加二、三、四社砂石料场存在超挖情况,现已责令停业整顿,其余4处砂石料堆放场已划定行洪红线,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已累计动用铲车、运输车25车次,组织干部职工及农民工300人次,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填埋河道垃圾约15吨,河道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另外,对未办理环评报告的巴沟电站、戈迈一级电站及牧场电站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停产整顿;对4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电站已补发取水许可证。同时,对同德县星月屠宰场排放污水问题,已责令关停;青海正旺草源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全面升级改造,待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运行。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家户喻晓,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拟在河段分界处设立河长公示牌120个,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目前,120个河长制公示牌正在加紧制作当中。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州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我县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划,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县、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大力加强县、乡、村“河长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三员落实到位。及时出台“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依照本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尽快完成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加大污染源治理。着力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着力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黑名单”制度。着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巡查制度。
篇十:河湖长履职报告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5.31•【文号】水河湖函〔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
水河湖函〔202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已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各级河长湖长职责任务,规范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行为,发挥各级河长湖长履职作用,推动河湖长制落地生根见实效,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县级总河长及省、市、县、乡级河长湖长,各地因地制宜设立的村级河长湖长参照执行。第三条本规范严格遵循《意见》《指导意见》的规定,分类细化各级河长湖长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结合各地近年来推行河湖长制的实践经验,有针对性规定
各级河长湖长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第四条各级河长湖长要严格按照《意见》明确的基本原则履职尽责,结合
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用好监督考核“指挥棒”,提升履职成效。
第五条本规范为指导性文件,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增强实践性和指导性,促进各级河长湖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六条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第七条最高层级河长湖长对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分级分段(片)河长湖长对本辖区内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负直接责任。各级河长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第三章主要任务第八条总河长审定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事项、河湖长制重要制度文件,审定本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河湖长制组成部门(单位)责任清单,推动建立部门(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主持研究部署河湖管理和保护重点任务、重大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组织督导落实河湖长制监督考核与激励问责制度;督导河长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完成
上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第九条省级河长湖长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
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明晰相应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对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省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第十条市、县级河长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河湖,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相应河湖问题整治,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河长湖长及本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第十一条乡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经常性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上级河长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配合上级河长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任务。
第十二条村级河长湖长组织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开展河湖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上级河长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履职方式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总河长牵头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机制;主持研究河湖长制推行中的重大政策措施,主持审议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制度、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或签发文件部署安排重点任务,以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第十四条省级河长湖长因地制宜牵头建立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持召开河长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审议相应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协调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的目标任务,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下级河长湖长履行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职责。相应河湖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同志或其所属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参加协调机制。
第十五条市、县级河长湖长牵头组织细化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下级河长湖长开展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相应河湖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要加强与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河湖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协同配合。
第十六条乡级河长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指导监督村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
第二节开展河湖巡查调研第十七条总河长、各级河长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及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原则上,总河长每年不少于1次,省级河长湖长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河长湖长每年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具体要求由县级及以上总河长结合实际组织制定。
第十八条省、市、县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调研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办公,协调统一各方意见,研究问题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整治要求。巡查调研前,可安排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先行明查暗访,掌握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征询有关地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了解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
第十九条乡、村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巡查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的河段(湖片),重点检查河湖日常管护情况,及时劝阻、制止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河长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十条针对问题较多的河段(湖片),有关河长湖长应当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协调督促解决问题。
第三节整治突出问题第二十一条县级河长湖长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相应河湖问题自查自纠,省、市级河长湖长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抽查检查,查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乡、村级河长湖长结合日常巡查河湖,及时上报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二十二条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排查发现并提请解决的批量河湖突出问题,总河长或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组织集中交办分办问题整治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整治标准、完成时限要求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以及同级党委和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河湖突出问题,总河长、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地方、河长湖长、部门(单位)限期组织整改落实。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地方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依纪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针对问题体量大、沉积时间长、利益关系复杂、整改成本高等河湖重大问题,总河长或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措施,协调统一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第二十四条省级河长湖长加强对河湖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适时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随机性抽查,重大问题蹲点检查,指导完善问题整治方案,督促限时整改落实。
市、县级河长湖长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限时完成问题整治任务,加强跟踪检查,严格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依纪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
乡、村级河长湖长要积极协助上级河长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需要对河湖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实施系统保护和治理修复的,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要指导督促同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分步推进实施系统治理。
第四节推动跨行政区域河湖联防联治第二十六条跨行政区域河湖设立共同的上级河长湖长的,最高层级河长湖长按照“一盘棋”思路,统筹协调管理和保护目标,明晰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的管理责任,推动河湖跨界地区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治理、联合执法等联防联控机制,协同落实管理和保护任务。第二十七条跨行政区域未设立共同的上级河长湖长的,各行政区域河长湖长按照“河流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湖泊占有水域面积大的主动对接水域面积小的”原则,组织与相关地方河长湖长及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
调,协调统一河湖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签订联合共治协议,实现区域间联防联治。
第五节组织总结考核第二十八条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总河长审阅或适时听取本级河长湖长、河长制组成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下一级总河长的履职情况报告。乡级及以上河长湖长每年听取或审阅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第二十九条严格落实河湖长考核制度,总河长组织对本级河湖长制组成部门(单位)和下一级地方落实河湖长制情况进行考核,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第三十条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提交本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办公室、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目标任务完成且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激励;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组织考核的总河长、河长湖长及时约谈提醒或提请问责被考核对象。第三十一条总河长审定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