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通用9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9篇《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一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辉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安全,我校成立了自查组,现把自查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六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0人;教职工8人
二、自查内容
一、制度落实及资料建设情况。
我校否严格履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专抓工作机构,负责学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机构较完善,已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健全,做到规范装帧、上墙公示;认真推行营养餐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营养餐有关信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留有纸质痕迹;各种资料装订整齐,专盒专柜存放;开学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食品库房建设及管理情况。
我校营养餐库房储存做到专房专用;库房面积大小基本符合标准;储存库房前后有双开窗户,通风性能较好;库房屋顶已经用板材吊顶,四壁用白水泥粉刷,地面已经铺上地板革;库房内部设施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配备一台壁挂式空调、并已经投入使用;库房内安装干湿温度计,确保室温在25℃以下;我校营养餐库房由于条件有限没有食品储存架,食品分储物桶分装、营养餐食品能做到离地规范存放,学校要求营养餐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我校营养餐库房能够做到: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五防”设施;库房各种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营养餐从业人员业务素养情况。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我们学校是一所村小,人员紧缺、没有专职从业人员;只有兼职从业人员;所以,没有健康检查档案及业务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没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营养餐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没有穿特定的工作服及戴工作帽;从业人员能够做到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确保营养餐食品能够安全卫生发放。
四、学生营养课间餐管理情况。
我校学生营养餐配送是由中心校统一安排车辆,并有专人跟车负责到校,所以能保证学生营养课间餐的安全配送,配送次数是每周的一、三、五间周的二、四每次配送两天货,学生营养餐的配送工作比较科学;营养餐安全配送到校后,我校从业人员亲自验收签字入库,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索取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包装异常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我们拒绝签收;我校能够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设备专用,标识明确;营养课间餐储存条件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营养课间餐发放我们做到现场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并且有专职管理人员,指导学生科学用餐;我校每天在发放营养餐前、餐后要求学生洗手做好保洁工作;教育学生不留餐、不弃餐、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午间食堂供餐管理情况。
我校是农村小学,学校没有学生用餐食堂,无安全隐患。
六、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领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我校营养餐是由县教育局集中招标采购、我校做到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办法,降低了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学校定期将营养餐发放及学生签领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供货流程规程 篇二
县教育局将由政府集中统一采购的营养食品由供货企业送达学校时,学校 “营养办公室”严清泉、张建国、唐生长同志对所送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再由“营养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验收,并将货物入库,张建国负责做好入库和出库的相关台帐。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篇三
营养餐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自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工程开展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方案,我们进行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努力完成了本年度我校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本学年度营养餐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安全食用营养良好的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开学初,我校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三、领导重视,亲自参与。
我校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谢宗瑜
副组长:周兴宝
组员:卢伟、何友毅、梁仕进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2、副组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3、周兴宝主任负责营养餐食品的验收货、存储、管理、等工作及票据保存、资料记载、归档保管工作。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及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对本班学生就餐进行现场质量跟踪和安全监管,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进行登记,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5、梁仕进负责食堂工人加工、清洁、卫生等管理工作
6、卢伟、周兴宝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处理工作
7、何友毅负责营养餐发放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班主任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五、实施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富驿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计522人,全部实名制上报。
(二)实施内容:按县要求执行“蛋、奶”的课间加餐模式,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三)实施时间:20xx年度。
六、供餐方式
采用学校食堂进行简单加工(熟鸡蛋),然后分发给各个班级
七、供餐时间、地点
每天上午大课间活动后十分钟配发到各个班级给学生在本班教室食用。
八、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储存
我校选用一间专用房间储存学生营养餐食品。此储存间安排在食堂一楼,并有监控覆盖,标有“营养餐储存室”字样。室内备有小冰箱1个,墙上有管理制度。
九、学生营养餐鸡蛋的加工
食堂工人每天上午8:20前到学生营养餐储存室领取鸡蛋,于当日上午9:00前加工煮熟后交周主任试尝验收。
十、学生营养餐的发放
大课间活动后,班主任和学生营养餐保管员何友毅相互协作,分发营养餐到班级人头,班主任完善签字手续。
十一、学生营养餐的试尝
周主任每天在学生营养餐就餐前(早上9:00)进行营养餐食品的试尝,并填写好领导陪餐记录和试尝记录,试尝无异常情况后方能组织学生就餐。如果试尝有异常情况(如:变质、变味,变色、腐烂等),立即对该天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封存,并上报学校学生营养餐领导小组。
十二、学生营养餐的留样
食堂工人每天在学生营养餐发放的同时进行学生营养餐的留样,并在周主任的指导下填写好留样记录。
十三、学生营养餐的监督
各班班主任在学生就餐期间,对学生的营养餐进行质量跟踪,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特别是食用时,如发现蛋奶变质、牛奶包装漏气等情况时不能食用,立即将蛋、奶交回学校进行更换。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管理好加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实行集体加餐制度。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严禁学生擅留营养食品逾期食用和把营养食品带出校园。学生就餐后,班主任还对学生进行观察,看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
十四、学生营养餐后垃圾的回收
学生就餐后,班主任组织学生分班倾倒营养餐盒和鸡蛋壳,并搞好就餐区的清洁卫生。
十五、学生营养餐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流程。
1、分管领导负责每月营养餐奶和蛋数量的统计,并上报教育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奶和蛋的数量。
2、营养餐保管员周兴宝负责按时接收供应商配送的奶和蛋同时进行检验(数量、质量),开具三联单,并登记后保管、储存、入库。
3、每天早8:20营养餐保管员何友毅组织加工人员根据各班上报人数到保管员处领取鸡蛋,按一定数量清洗并加工成熟。
4、周主任对学生营养餐试尝无异常情况后方能组织学生吃营养餐。将验收合格的蛋、奶按班级人数分发好蛋奶并先装入营养餐盆内,等待各班级值日领取。如果试尝有异常情况(如:变质、变味,变色、腐烂等),立即对该天的营养餐食品进行封存,并上报学校学生营养餐领导小组。
5、各班班主任每天在学生课间操后立即组织学生按照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顺序洗手,再组织学生回到教室等待领取营养餐食品。
6、每天各班班主任与值日生在上午大课间活动后到食堂领取蛋奶,事先要按程序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换,并签字完善手续。
7、班级领到后,由班主任和值日生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按规程用餐。
8、指导学生餐后将垃圾放班级垃圾桶,不得乱扔。餐后,值日生将本班的垃圾及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9、餐后,由班主任将餐具盆统一上交营养餐发放组。
10、食堂人员将各班上交的餐具盆进行清洗、消毒。
十五、不足之处:
本年度我们在资料归档方面及学生信息更新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下年度一定做得更好。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教育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营养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于XX年5月9日正式开始实施,实施对象为我校一至四年级学生,全校共52人。其中一年级10人,二年级15人,三年级17人,四年级10人。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形式及内容
我校以课间营养加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鸡蛋、面包、牛奶等食品。内容为一盒牛奶加一个鸡蛋或一盒牛奶加两个面包。
(三)、供餐模式及时间
我校所有食品均由区教育局招标供货商益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学校后,由学校负责管理配餐(其中鸡蛋由营养餐企业配送学校,委托学校煮熟后供餐)。营养餐由专管员提前分装,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发放食用。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于XX年5月9日开始实施,学校统一配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9:20。
五、主要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营养改善计划”操作流程
1、营养餐的交接。学校要制定明确的查验接收制度,营养餐专管员按查验接收制度查验接收食品,确认无误后在《食品交接记录单》盖章签字留存。学校在接收实物时,必须要随机抽样检查。
2、营养餐的存储。学校要配备专门存储设备,保证存储环境安全达标,为食品的安全存储提供保障。制定明确的安全存储制度,要求营养餐专管员按安全存储制度存储食品,并按要求做好留样及保管。每次出库如实填写《营养餐领取分发登记表》。
3、营养餐的加工。学校食堂厨师负责鸡蛋等的加工加热,并按要求做好加工记录。鸡蛋等在加工前,要清洗鸡蛋等表面;煮熟后要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坚决不能让学生隔餐吃、隔日吃。另外,学校要提供消毒设施设备,要求学校食堂厨师按要求在每次加工前、后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使用。
4、营养餐的分发。学校营养餐专管员每天早晨9:00前按班级人数和当天的配餐食谱进行配餐分包。班主任负责领取本班的营养餐食品,并负责发放。领取营养餐食品时,要再次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工作。分发食品前,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晨检,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并对学生食用蛋奶等有过敏者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凡对食用蛋奶过敏者的学生不得食用蛋奶,配餐企业以等值营养食品予以代替。
5、营养餐的食用。班主任负责学生用餐期间的组织管理,监管用餐的全过程,实行定时、定点、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发生。用餐前,班主任必须监督学生用流动水彻底洗手;用餐后,班主任负责将餐后废弃物予以收缴,交学校统一处理。
(二)、学校配餐室的卫生要求
1、配餐室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上岗培训:配餐室工作人员(含配餐室管理人员、厨师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知识、法规知识及食品污染因素和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食品原料卫生质量的鉴别方法等。上岗后还要保持经常的卫生知识学习和教育。
(2)个人卫生: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配餐室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戴干净整洁,不准在操作间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存放个人物品。拿餐具时应拿不接触食品的部位。要用食品夹子拿已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物。要严格按正确方法在工作开始前、上洗手间后、接触生肉、蛋、蔬菜及不干净餐具、容器后及打电话后用流动水彻底洗手。
(3)健康检查:配餐室专管员应当做好对其他配餐室工作人员的健康观察和定期的体格检查工作。每年应检查身体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工作人员持《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对患有结核、痢疾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食品岗位工作。
2、配餐室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台面及用具的清洁。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台面,不留死角。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等要及时清洗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2)、配餐室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的营养餐储物柜及相关设备,确保食品储存的卫生安全。
(3)、垃圾处理,废弃物等应存放在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4)、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的控制。消除室内外的各种滋生条件,房屋的开口部位安装纱门、纱窗等防止昆虫进入,使用杀虫剂时必须特别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3、营养餐加工卫生要求
(1)、营养餐中的鸡蛋等必须先清洗,后加热。
(2)、对食品加工必须做到煮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存放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
(3)、加工食品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明生熟标记;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
(4)、如遇特殊情况,加工好的熟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应当在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配餐室用具洗刷消毒的卫生要求
(1)、所有配餐室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为保证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2)、所有配餐室用具在使用前要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妥善、安全的贮存,不得与私人物品混放;储物柜也要定期消毒。
(4)、配餐室要保持清洁通风。并防止老鼠、昆虫爬入破坏污染配餐室用具;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为确保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校长
副组长:张总务主任 徐教导主任
成 员:王老师(营养餐专管员) 老师(一年级班主任)蒋老师(二年级班主任)崔老师(三年级班主任)王老师(四年级班主任)林老师(学校食堂厨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校总务处,由张延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管理及工作人员职责
校长(许老师):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负总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总务主任(张老师):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分管领导,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具体负责。负责指导学校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与各直接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筹备建设相关硬件设施,使其能不断满足卫生、安全要求。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
教导主任(徐老师):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籍管理员,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学生实名制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直接负责。落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营养餐工作宣传及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对营养餐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改善服务态度等教育,并定期组织人员讨论、研究如何改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
营养餐专管员(王老师):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整个过程直接负责。及时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出库、加工配发、食品留样、陪餐及学生用餐环节的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要经常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每天对配餐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若发现实施过程或从业人员操作中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指导,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班主任(殷老师,蒋老师,崔老师,王老师):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领取发放食用过程直接负责。负责每日领发、餐前晨检、监督食用和餐后处理等事务,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按时上报办公室归档,及时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管员报告班级情况。
学校食堂厨师(林老师):是本校“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加工过程直接负责。要定期做好体检,办理好健康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加工操作程序进行食品加工(加热),认真接受营养餐专管员的指导培训,虚心听取指正意见并及时改正。每天定期整理、打扫配餐室卫生,做到物品整洁、摆放井然有序。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合同。
值周领导:是本校本周“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责任人,对本校本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陪餐制度落实过程直接负责。要负责在学生就餐之前陪餐,确认营养餐的安全性并告知营养餐专管员,做好陪餐记录,切实落实好营养餐陪餐制度。
(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通知》,我校成立了由学生、家长、村民、教师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以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主 任:许德海(党支部书记)
成 员:王天军(村民代表)
李万军(家长代表)
张 凯(学生代表)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要落实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在营养餐食品向学生发放前,学校值班领导要先吃先尝,以便发现问题提前处理。值班领导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
2、要落实好食品留样制。提供给学生的营养餐每批次食品必须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3、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要与分管领导、学籍管理员、营养餐专管员、班主任、学校食堂厨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学生营养餐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4、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学校要建立食品验收入库、食品储存加工、食品留样、管理人员培训、师生食品安全培训、食物中毒应急机制、信息报送等制度;建立好食品安全台帐;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各班要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日常检查工作。。
(四)、责任追究
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因管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最新营养改善计划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为使我校的食堂和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要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的责任,同时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在我校食堂管理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成立食堂和营养餐工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食堂和“营养餐工程”的具体工作。
二、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干好食堂工作的前提下。全体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热情主动。
三、根据区政府的相关文件和教体局文件精神,我校要逐层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班主任和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严防卫生事故。
四、搞好食品采购、运输、保管、卫生工作,凡是发现已经变质和腐烂的食品,坚决不预采购,以防食物中毒。
五、搞好学校食堂卫生,食具要做到天天消毒,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六、食品要洗净,饭不夹生, 做到现吃现做。
七、食品要保持清洁,夏季要加大防蝇措施,冬季做好保温工作。
八、必须搞好粮、油、菜等各种食品的采购及有关事宜。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必须及时,少采勤购,注重价格成本合算。
九、正确处理伙房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相互支持,友好相处、协同工作。
十、要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吃苦耐劳,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无差错,安全无事故。
十一、个人方面要注意:上班时间要穿戴好工作服,不要在食堂会客,工作时间严禁吸烟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宜。要定期洗澡,理发,不得留过长指甲。对于分给个人的卫生区要坚持及时收拾干净,保证饮用餐具、地面、库房的整洁。使食堂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十二、以提高服务意识为突破口,把改善食堂饮食、强化饭菜质量为重点,抓真抓实。
十三、充分发挥领导组织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及反馈师生中的信息。
总之,在新的一年,食堂全体职工要以新的姿态接受新的挑战,为了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有信心遵守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把工作落到实处,为树立良好的学校整体形象作出应有的努力。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内容及要求
(一)营养餐的供餐方式
本学期我校从2月17日开始供餐,学校统一进货,再由食堂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花卷、饼干,价格为县教育局确定的价格。
(二)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五级责任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1、开学初,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2、在日常工作中,分别从食品采购质量监督、财务管理、供应加工监督、宣传和档案管理四个环节负责对营养餐改善计划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入手,确保学生能吃上安全、卫生的营养餐,确保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1、 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还在各灶分别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各灶的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2、严格监管,按照学校加工制作环节的要求,向学生提供合格食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身穿工作服,卫生帽,各食堂购买了消毒柜、冰柜、食品留样柜,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发挥功效。为了消毒达标,学校要求各灶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用84消毒液对所用餐具按“一洗二消三冲四保洁”程序进行消毒。学校监管方面,每天由各灶监督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项目涉及卫生、质量、数量、留样等。
3、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4、 按照县上要求,我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使用。
5、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堂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向家中心小学
20xx年2月17日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 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八
为确保我校“营养早餐工程”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营养餐工作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了管理机制。
1、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餐工作食品安全监督小组,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参与营养餐工作实施管理,食堂由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到食堂巡视一番,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落实了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采购制度》、《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入库、领料出库、食品留样和学生就餐三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就餐情况开展自查,作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4、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过程管理。
1、我校学生自开餐以来,营养餐实施国家免费提供3元的早饭(20xx年11月起为4元),主要以米饭为主食,每顿3个菜,每顿都有肉,每星期至少吃一次牛肉。肉食原材料由我校食品采购教师到市场购买。
2、未加工完的生肉进行冷冻保存,实行加工前一天对第二天加工的肉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异味的及时清除。
3、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食品做到按时留样,留样保存24小时以上。
4、分管人员在每天规定营养早餐时间内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情况的记录。
同时学校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天坚持过秤并如实做好领料记录。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的就餐情况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学校没有食堂餐厅,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
3、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4、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5、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海岱镇箐头村完小
20xx年5月26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九
为确保“改善计划”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餐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制
1、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采购供应加工、食品安全监督、营养餐发放、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营养餐工程实施管理,负责每天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了营养餐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1、自x月1日起自x月x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蛋奶,向学生提供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x月x日至x月x日,由于我校食堂设施不到位,我校对x公里以外的1x0名学生进行提供完整午餐,x月x日至20日,我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又对学生进行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自x月21日起,我校对全校2xx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3、学生每天食用营养餐x0分钟前由食品检验员、监督员先尝当日所发营养餐食品,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由各班主任领取到班级发放,并由班主任监护、指导学生食用,并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学生用餐后1小时内严禁在外买零食吃,以免造成营养餐和零食混吃造成身体不适。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所发食品留样保存x8小时。
5、“营养餐工程”分管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6、由于我校食堂工人只有2人,工作量大,学校决定早上第三节课没课的老师全到食堂帮忙,午餐时全体老师行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从下饭盒到食堂午餐后的清洗,都组织学生进行。
三、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4、即使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尽可能让每生能吃完每日x元的营养餐。
5、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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