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13篇

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13篇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13篇,供大家参考。

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13篇

篇一: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正确履行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类型及内容(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1、学习谈话。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体会和经验,经常性的进行交流和谈心,以促进思想政治水平的共同提高,班子成员团结的加强。2、沟通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分歧或者出现一些矛盾的苗头时候,双方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事负责,坦诚相对的进行深入的交心谈话,消除隔阂,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促进工作。3、工作交流。班子的主要领导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前或者在贯彻执行前,和班子的其他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以听取意见、建议,争得相互的支持。

  (二)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交心谈心1、思想交流。普通党员在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可以和领导干部进行思想交流,以获得帮助、支持和开导,缓解思想上的压力。2、工作交流。普通党员干部对学校的有关工作和政策有不理解、意见或者建议的,对领导工作有想法的,可以直接找相关领导进行沟通交流,被谈心的领导要热心接待、真心交流、虚心接受。二、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沟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正职与副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应进行正常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

  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5)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新进设

  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篇二: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汇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情况

  

  1.征求干部职工对本地本单位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好的意见和建议。2.了解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针对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并征求意见和建议。我乡积极采取集中谈和个别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扎实开展,注重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尤其突出真实性、

  深刻性、和谐性来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心谈心的要求上,要求做到“四要谈”、“五不谈”。“四要谈”:即优点、缺点要谈;思想、工作要谈;单位、个人要谈;现状、方向要谈。“五不谈”:即溢美之词不谈;不着边际的话不谈;把握不准的问题不谈;过激言辞不谈;模棱两可的话不谈。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当前全乡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同时,注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找出制约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注重引导大家讲求政治性和原则性,不回避矛盾;真谈问题、谈真问题

  二、收到的主要工作意见和建议

  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整改对策5条。主要突出意见和建议有三条:一是建议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二是建议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出入难的问题。

  三、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二)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摸底工作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三)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领导干部交心谈心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都收到了教育,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使全乡干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谈心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同志们间的团结,化结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和矛盾,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进一步加快建设和谐平安九龙乡充满了信心。

  2022年7月24日中共九龙乡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站现有职工161人,请长期病假及产假的共计10人,参加谈心活动151人。

  二、主要内容和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保证谈心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前,我站成立了谈心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站务会,站领导传达了关于谈心活动的文件,强调谈心活动的意义,并结合我站的实际,做了精心部署、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并对如何组织搞好谈心活动,提出了谈心要求。

  (二)明确责任,确保谈话层面

  我站谈心谈话的方式和层面包括: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站领导与各值班站长谈心;站领导与班组职工谈心。

  (三)内容广泛,措施得当

  我站围绕“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广纳意见、扩大民主”、“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关爱帮扶、促进和谐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了谈心活动。谈心地点一般在办公室或会议室。

  (四)认真开展、注重实效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谈心的真实性,注重谈心内容的深刻性。注重谈心

  

  气氛的和谐性。使谈心谈话活动落实到实处。

  三、谈话收到的主要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站作为省界大站,各个岗位工作劳动强度大,职工希望在工资能体现多劳多得,激发工作积极性。二是适当提高职工的劳保待遇。三是目前因职工请长期病假的较多以及每月都需要有休公休的人员,造成人员紧张情况出现,适当补充人员缓解人员紧张。

  四、落实整改措施

  1、对谈心活动中涉及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汇报

  2、在谈心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并上报相关部门。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开展好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主动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谈心谈话,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重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增强责任意识。

  。。收费站

  2022年8月31日

  古县畜牧兽医局党支部

  关于谈心谈话情况的汇报

  县委组织部:

  根据今年年初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要集中时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要求:县主要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谈;组织部门和单位班子成员谈;单位主要领导和一般干部谈。我局支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谈心谈话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主持的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就对我县经济工作会议、袁纯清书记视察讲话要求以及在生产、生活中的个人思想动态等谈话主题进行了认真回答。这种方式拉近基层单位与县委组织部的距离,是工作汇报、思想交流的纽带,取得较好效果。

  二、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保证我单位谈心谈话活动取得实效,支部书记、局长贺文元多次在会议上提出,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认真组织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班子会议研究后一致通过: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谈,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谈,并要做好相关记录。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汇报

  三、班子成员积极行动,开展好所分管科室的谈心谈话活动

  按照局领导班子会议的要求,支部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同时,班子成员也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就领导

  

  班子建设、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科室的主要工作任务中所遇到的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科室负责人积极发言,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出了自己的看法,取得较好效果。

  特此汇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2

  为确保谈心谈话活动的内容、重点得到落实,取得实效,不走过场,XX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轻松、民主、平等的谈话氛围,使谈心谈话活动在一种和谐、自然、愉悦的环境中进行。在具体交谈过程中,既加强—1—

  引导找准谈话重点又鼓励大家说真话、讲实话,坚持做到单位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必谈、个人思想必谈、个人工作必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必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不谈模棱两可的话、不谈过激的话、不谈空话套话,有效地增强了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利用召开XX会议的时机,听取党员干部对本单位加强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利用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时机,了解干部实际工作情况、工作思路;通过“拉家常”主动与干部交谈,引导干部把心打开、把事摆开、把话说开,说出自己的个人想法,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是否有需要组织上协调解决的困难;利用布置工作、学习活动等时机,加强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带以及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日常交流,使干部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学习,进一步增进了解和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求真务实,务求实效,提升谈心谈话活动效果

  在本次谈心谈话活动中,XX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这一原则。XXX从传达上级组织部门的关心问候到认真听取工作汇报,从“拉家常”了解干部个人想法到积极为干部排忧解难,从搞好工作指导帮带到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无不是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关心爱护干部的态度;XXX在汇报工作、畅谈个人想法、提出意见建议方面,无不是说真话、讲实话,整个谈心谈话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友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上下级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二是振奋了精—2—

  

  神,增添了动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干部既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又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提醒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使干部工作起来精神更加振奋,目标更加明确,干劲更加十足;三是了解了情况,提高了认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帮助教育的针对性;四是收集了意见建议、改进了工作。谈心谈话活动中,党员干部积极为编办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这些好的意见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都有着十分有益的帮助。

  XXX此次谈心谈话活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实施到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进一步促进了同事间的和谐、团结和友谊。

  —3—

  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重要体现;是向全体党员传达上级组织关心问候,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掌握下情的重要途径。对此大通分公司党支部结本次谈心活动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对谈心的内容、对象进行了明确,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谈心活动落到了实处。

  二、抓好落实,找准谈心重点

  为确保谈心活动的内容、重点得到落实,取得实效,不走过场,XX分公司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轻松、民主、平等的谈话氛围,使谈心活动在一种和谐、自然、愉悦的环境中进行。在具体交谈过程中,既加强引导找准谈话重点又鼓励大家说真话、讲实话,坚持做到单位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必谈,个人工作心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不谈模棱两可的话,不谈过激的话,不谈空话套话,有效地增强了谈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利用部门主任汇报工作的时机,了解干部实际工作情况、工作思路、遇到的困难;通过拉家常主动与员工交谈,引导党员把心打开,把事摆开、把话说开,说出自己的个人想法,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是否需要组织上协调解决的困难;利用布置工作、学习活动等时机,加强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带以及提醒或告诫

  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日常交流,使干部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学习,进一步增进了解和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求真务实,务求实效,提升谈心活动效果

  在本次谈心活动中,XX分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这一原则。支部书记从传达省公司的关心问候到认真听取工作汇报,从拉家常了解干部个人想法到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对组织负责、对员工负责、关心爱护员工的态度;汪生宇在汇报工作谈个人想法,提出意见方面,无不是说真话,讲实话,整个谈心谈话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沟通了思想,

  

  增进了友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上下级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二是振奋了精神,增添了动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干部既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又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提醒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使干部工作起来精神更加振奋,目标更加明确,干劲更加十足;三是了解了情况,提高了认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帮助教育的针对性;四是收集了意见建议、改进了工作。谈心谈话活动中,党员干部积极为编办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这些好的意见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都有着十分有益的帮助。

  此次谈心谈话活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实施到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进一步促进了同事间的和谐、团结和友谊。

  XX公司党支部

  2022年9月13日

  的实际,做了精心部署,明确了责任和分工,由站长分别与其他班子成员深入谈心,并对如何组织抓好谈心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扎实开展,注重实效。谈心活动于2022年8月12日进行,谈心要求做到“四要谈、五不谈”。“四要谈”即优点、缺点要谈,思想、工作要谈,单位、个人要谈,现状、方向要谈。“五不谈”即溢美之词不谈,不着边际的话不谈,把握不准的问题不谈,过激言辞不谈,模棱两可的话不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尤其突出真实性、深刻性、和谐性,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同时,注重引导大家讲求政治性和原则性,不回避矛盾,真谈问题、谈真问题。谈心活动还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二)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到深入细致的准备工作,最终真正解决问题。

  (三)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四)今后要不定期进行沟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通过开展领导班子交心谈心活动,使我站领导班子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谈心活动的开展,也为我站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进一步提高单位的业务工作水平有所促进。

  

  2022年8月13日

  XX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情况报告

  XX领导班子目前有2名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积极探索和讨论单位各项工作。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结合站领导班子成员实际,2022年8月12日,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就“四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

  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班子成员之间敞开心扉,分别指出对方在工作及“四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改进的想法和努力的方向。

  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充分交换看法,开展积极的思想交锋,形成共识。通过谈话,做到班子问题、本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六个谈透”,为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打好了思想基础。

  2022年8月13日

  员。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实施到位,谈心谈话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广大干部普遍受到了教育和触动,思想作风得到了切实转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县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我镇结合自身实际,把谈心谈话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拟订了谈心谈话的工作方案,把谈心谈话与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结合起来,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规范。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镇领导班子11位成员根据分工和挂点村的不同而分别与有关镇、村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各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原则,分别与部门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形成了镇、村整体联动、组织纪检联手合作的活动格局,任务层层分解,切实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调查研究,找准谈话重点。为使谈心谈话活动做到有的放矢,我镇想方设法做好活动的事前准备,通过多种途径全面具体地掌握领导干部当前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了解广大干部在群众的反映,找准谈话的重点,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通过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排查分析存在问题,寻找不足。二是将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干部监督联系点、群众来信来访等平时收集掌握的信息进行仔细分析梳理,整理出谈心谈话时需要提醒或整改的意见、建议。

  三是认真组织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会议,就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家庭

  

  圈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等。200多名干部职工人参加了民主测评、征求意见活动,被测评对象达到11人,征集各类意见16多条,经梳理、归纳后反馈出各类意见、建议9条。

  (三)强化对策措施,提升活动效果。谈心谈话活动中,镇党委本着“找准问题,抓住重点,观点鲜明,注意方法”的原则,精心梳理归纳征集的意见和建议,把党政主要领导和人民来信反映比较强烈、民主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多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坚持重点对象重点谈、重点事情重点谈。对一些似是而非、含糊不清的问题,或者虽然平时听到反映但缺乏有力依据的问题,在谈话之前尽可能通过考察了解、调查研究等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注意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谈心谈话与回复群众来信结合起来,把谈心谈话与整改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谈心谈话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使得这项活动的效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把谈话分为激励谈话、沟通谈话、反馈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类型,有力地提高了谈心谈话的实际效果。

  二、主要成效

  (一)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友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上下级和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被找谈的同志普遍认为,上级领导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是组织上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培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振奋了精神,放下了包袱。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干部既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也看到存在的不足,同时提醒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使干部工作起来精神更加振奋,方向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大家普遍反映,把群众的反映向本人反馈,体现了对干部的信任;有些反映的问题尽管与事实有出入,

  

  但组织上给当事人以澄清说明的机会,让当事人放下了包袱,轻装上阵;对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教育警示,起到了防微杜渐、教育帮助的作用。

  (三)教育了干部,提高了认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干部自身也通过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教育、开导、鼓励,加深了对自己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的认识,从而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野来看待问题,感到豁然开朗。

  (四)转变了作风,整改了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指出干部的存在问题,进行教育和提醒,领导干部普遍受到触动,思想作风得到明显改观,出现了“三多三少”的可喜局面,即千方百计走出去谋求发展的人多了,被动应付怨天尤人的人少了;热情服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多了,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衙门作风的人少了;注重学习充电换脑的人多了,得过且过不求进取的人少了。同时,一些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

  (一)提高认识。谈话谈心目的是沟通交流、增进团结、解开思想、化解矛盾,营造“风正、气顺、人和、劲足”的机关风气。把心谈深谈透,谈出精神,谈出感情,谈出团结。

  (二)充分准备,周密部署。谈话谈心活动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班子提前计划,在进行谈话谈心活动之前,考虑会出现的情况,了解思想状态,提前交换意见。

  (三)注重方式。谈话谈心的质量高不高,关键在于是否诚心。要有有推心置腹找问题的精神,这关系到查找问题是否准确。针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方法,因人而异。坦诚相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由于准备较为充分,所以谈话谈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谈话谈心情况汇报如下:

  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共谈话谈心5人次,支部班子和支部

  成员共谈话谈心12人次。

  一、支部书记逐一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话谈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谈话谈心,班子成员坦诚交流思想,达到了相互增进了解、互相帮助、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支部领导与支部党员谈话谈心。解除隔阂,轻装上阵,消除疑忌,利于今后工作,便于今后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班子成员之间的谈话谈心,班子成员班子总体是好的,是一个团结务实、

  

  工作积极主动的领导班子,常规性工作开展得较好,重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成效显著。存在问题是:过去学习不够,班子成员之间工作通报不够,思想沟通不够,班子成员开拓进取精神不足,工作中求稳不敢冒风险,年轻的同志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工作经验,还有待学习提高和实践磨炼,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

  2、支部班子与支部党员的谈话谈心。对于同志间的摩擦,说明当时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因时间的淡化,达到互谅互解得目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也应站在大局的高度,讲求团队精神。对于工作积极性不强的同志,在谈的过程中,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党员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支部书记针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方式和谈话内容。

  总体来说,这次谈话谈心很好地发扬党内了民主,谈心取得丰硕成果。一是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友谊。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各支部成员和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二是振奋了精神,放下了包袱。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帮助支部成员既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也看到存在的不足,同时提醒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使大家工作精神更加振奋,方向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

  

  

  

篇三: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

  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怀。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

  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电话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

  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党委以及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二)第一条为促进生态科技新城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第三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立足教育、重在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谈话主要分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信

  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型:(一)廉政例行谈话。指针对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党员干部

  出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的问题而进行的谈话。可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按分管范围负责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进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干部进行的谈话。一般由党政主要领导、纪检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实施谈话。

  (三)信访提醒谈话。指根据信访举报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巡视等工作,对举报中线索不具体,但有违纪苗头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组织实施。

  (四)诫勉谈话。指经过初核,发现有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而进行的谈话。一般由纪检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第五条廉政谈话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分工和谈话类型,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相互配合,逐级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并提出意见,报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主要由组织人事部

  门牵头组织实施,“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主要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第七条实施谈话前,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等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经被谈话对象签字。

  第八条在信访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中,如有要求整改的问题,被谈话对象要及时纠正到位,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纪(工)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九条党员干部接受信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的人员,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诫勉的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谈话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和台帐,对所有谈话材料进行留存。

  第十二条受到诫勉谈话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州纪委和上级检院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县(市)院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检纪为准绳,根据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二)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从日常抓起,严管小事小节,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三)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在院党组领导下,院内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四)严格秩序,强化监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力度。二、适用对象全院所有干警。三、组织实施谈心谈话工作由院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等依规依纪组织实施。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包括: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谈心谈话工作,谈

  话人不得少于2人。谈心谈话由专人记录,全程留底留痕,谈话记录要规范、齐全,包括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等),谈话人和记录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谈话的时间、地点、事由和具体内容等。

  (一)根据组织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谈,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视情况陪谈。

  (二)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处室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组副组长、干部处处长视情况陪谈。

  四、谈话种类及工作方式(一)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方式之一,以廉政教育和廉政自律为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和日常廉政谈话两种形式。任职廉政谈话适用范围为州、县(市)院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日常廉政谈话是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3次。建立《廉政谈话登记表》,认真记录,全程留底留痕。1.任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

  (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检纪。以党风党纪正面教育为主,以严重违纪违法反面教育为辅;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任职岗位的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明确提出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新任职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

  (4)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2.日常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进行,或结合考察考核、基层党组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1)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3)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反“四风”情况;(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二)提醒谈话党组、纪检组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选举、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和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对普通性问题可采用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谈话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并将材料装进个人廉政材料。

  (三)约谈约谈性问责或者警示性谈话,提出问题,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约谈对象为有问题的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约谈具体内容为:一是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不力,致使所属人员出现多发、频发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二是党员干部存在不足的问题。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但情节较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约谈批评教育,问责警示。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应当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党组和纪检组。院党组和纪检组应当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全程留痕,跟踪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四)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问题线索类型,对反应干警问题线索采取的处置方式,是党组织提醒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体现。谈话函询工作主体是纪检组和监察处。开展谈话函询的工作方式包括:谈话、书面

  函询和“谈话+函询”。纪检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拟采用的工作方式,按程序先召开会议,并报纪检组长批准。对需要谈话函询下级院党组负责人的,应先向党组书记报告。谈话过程应当全程留痕,形成工作记录。

  1.谈话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1)属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难以核实的;(2)属于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问题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4)经初核失实或未发现违纪问题,但不适合直接了结的;(5)其他需要谈话的。谈话结束后,可视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2.书面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书面函询。(1)问题比较笼统、模糊,但存在可能性的;(2)问题比较具体,但内容存疑的;(3)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4)其他需要书面函询的。书面函询时,以州纪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组名义发函给被反映对象,并报送院党组书记,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

  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3.“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运用“谈话+函询”

  的方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函询。(1)违反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整改纠正的;(2)情节轻微,性质不严重,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3)问题具体,但可查行不强的;(4)其他需要函询谈话的。谈话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谈话人明确表态是否有其他需要向

  组织说明的问题,除需转初核或立案的,纪检组将《函询通知书》当面送达被谈话人,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纪检组。

  4.工作要求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30个工作日办结,由监察处写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2)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对象予以否认,或者说存在明显问题,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步核实;(4)监察处应当定期梳理受理谈话函询的情况,定期向院党组和州纪委报告,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应当接受监督,并在民主生活上或组织生活上作出说明。

  (五)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惩戒性组织处理方式之一。领导干部存在下列轻微违纪问题,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当由集体决策的事项,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3)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5)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6)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7)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8)纪律松弛,监督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9)在巡视巡察、经济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10)从事有悖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11)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诫勉谈话由州院党组和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

  话时,由监察处将《诫勉谈话通知书》发函给被谈话对象,并抄送党组书记,被谈话对象作出说明或者检讨,报送纪检组。

  五、纪律要求(一)提高认识,敢于担当。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严肃,勇于担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发挥谈心谈话制度的警醒教育作用。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职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依规组织,内容真实。按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谈话内容、过程,要有针对性、目的性。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严格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全程留痕,及时存档。对失密者,泄密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认真配合,坦诚相待。被谈话人在接受组织党内谈话时,要正确对待,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人员,更不能打击报复。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篇四)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施反腐倡廉防范关口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市委《关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同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

  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其他廉政谈话。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廉洁自律定期谈话是指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或分批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针对谈话对象所在处长的具体情况,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交换意见;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廉洁从政、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3、时间安排:每年实施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二)任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新提拔或轮岗交流的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情况;针对谈话对象分管处长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勉励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3、时间安排:一般在新任职干部到任后10天内进行。(三)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针对某个处室,在某个时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见青办发[**]11号《关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况),对其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室领导干部。2、谈话内容:通报处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3、时间安排:一般在接到信访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或者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后的30天内进行。(四)警示谈话警示谈话是指对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3、时间安排:一般在初查初核报告审批后10天内进行。

  (五)其他廉政谈话其他廉政谈话是指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或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等其他情况下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分析违纪违法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3、时间安排: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廉政谈话一般在事前进行;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廉政谈话一般在公布处分决定后10天内进行。三、廉政谈话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提出谈话建议,报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对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确定。廉政谈话确定后,由局纪检组通知谈话对象,安排谈话事宜。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书面向局纪检组说明情况。廉政谈话时,谈话人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有关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廉政谈话后,应填写《**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廉

  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由局纪检组统一整理留存,不存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四、本制度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纪检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篇五)一、约谈(一)约谈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层以上干部为约谈重点对象。(二)约谈内容: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纪律执行情况;3、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行为的人和事;4、对我局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工作要求:1、每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谈话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做为年度年终考核重要依据。2、对谈话中发现的廉政方面的问题,一般通过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严重问题上报局党组按规定程序办理。二、审前谈话:(一)谈话对象:局机关每个项目审计组及其审计工作人员。(二)谈话内容:1、重申审计纪律;

  2、对项目审计中廉政风险高发点和重要环节早提醒、早强调;

  3、审前廉政教育。(三)工作要求:1、所以项目审计前,均要进行集体审前廉政谈话,由办公室统一做好记录;2、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进行审前廉政谈话的,要尽量在项目审计进行中进行补谈。三、诫勉谈话(一)诫勉谈话对象:主要针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以及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1、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能很好的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但情节轻微的;3、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具体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醒今后加强注意的;4、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

  影响较小的;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之外,还要根据廉政

  责任追究办法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组提前提出拟办意见,由局长审批后

  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篇四: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有效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调研报告有效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调研报告为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我们组成调研组先后在xx市xx市及其所属部分县区乡镇村以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社科院省委党校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走访党员干部等方式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探讨深入推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的思路措施提出对策建议

  有效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调研报告

  为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我们组成调研组先后在__市、__市及其所属部分县区、乡镇、村以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社科院、省委党校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走访党员干部等方式,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探讨深入推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的思路措施,提出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主要做法(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__市下发《关于对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提醒的暂行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约谈提醒,一级一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省财政厅党组严格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一把手定期召集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同志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__、大__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围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约谈部门、乡镇负责人__名,两个县的县级领导与乡镇干部谈心谈话__名,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方式多样,探索实践不断深化。一是日常谈话得到加强。在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的推动下,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为平台,一对一、一对多,经常性、日常化的谈心谈话不断加强。乐都区创新开展闲了请到家里来谈心谈话活动,以组织邀请党员干部谈话和党员干部约谈领导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一方面了解干部的想法、诉求,另一方面听取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大通县按照三个切实,切实把问题谈透、把矛盾谈开、把思想谈通,有效提高了谈心谈话效果。二是提醒谈话逐步推开。各地区各单位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运用提醒谈话方式,及时做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__州对__名未按规定履行婚嫁喜庆报备程序的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警示。__州对巡察中发现的工作不在状态、作风漂浮的干部,责成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提醒约谈,督促整改。城中区先后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干部管理不严的__名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强化责任约束。三是谈话函询普遍落实。__州纪委每月定期梳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和审计发现问题,针对适用谈话函询的对象,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及时开展谈话函询,注重教育帮助,纠正偏差,抓早抓小。__州针对扶贫领域贴息资金滞留这一突出问题,州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对__、称多、杂多__个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部门负责人等__名同志进行信访谈话;市县__名党员干部因扶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受到组织问责。四是整改约谈不断推进。__州根据上级部门各项考核、调研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中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对__县纪委书记进行了整改约谈。海西州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民主测评满意度低等问题,对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及时开展约

  谈,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一是针对重点对象建立制度。

  __市围绕新任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印发《__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__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教育。海西州把受处分党员干部作为谈心谈话重点对象,建立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谈话机制,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改正错误,重拾工作信心。二是针对重点领域建立制度机制。结合当前的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省住建厅制定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在环保督查中找出的问题,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分别约谈了部分市州分管领导和相关住建部门负责同志。瞿坛镇制定了《精准扶贫领域约谈方案》,规定在对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必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对因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针对重点事项建立制度机制。省财政厅制定《青海省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提出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同相关地区或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将谈心谈话贯穿到财政监督管理全过程。城中区下发了《关于开展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的通知》等,对违规举办升学宴提醒谈话__人,国庆、中秋两节提醒谈话__人。

  各级党组织通过贯彻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在开展谈心谈话过程中,党组织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听取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帮助党员干部剖析根源、排除顾虑、解决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党员

  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错,起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

  二、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不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不小差距。有的干部认为谈话不痛不痒,对于推动工作、改正错误没太大作用;有的领导干部主动谈、认真谈的时候少,为了完成上级要求和考核任务谈的多,对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缺乏深入的理解,没有好的思路和方法,有应付的心理。谈心谈话越往基层越薄弱,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不会或不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怕得罪人、怕惹麻烦,党内谈心谈话落实不好、抓得不够。(二)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有不少领导干部结合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重要业务、重大事项谈得多,聚焦管党治党,针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四风问题谈的少。有的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不认真、不严肃,走过场、完任务,谈话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没有让谈话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的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基本上是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三)内容方式上不规范。座谈和走访中发现,部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有用业务交谈代替谈心谈话,把平常的工作谈话、工作指导当作谈心谈话的现象,没有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性党纪教育这个重点,把一般谈话、工作谈话混同与党内谈心谈话。不少地区和单位的谈心谈话随意性大,缺乏相应的工作规范。个别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以开会、学文件、谈工作代替谈话,不触及实际问题,纠正偏差、解决问题的效果不强。

  三、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几点建议谈心谈话制度是党内一项重要制度,是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具体举措,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抓早抓小的具体方法,对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下一步要在抓思想、抓重点、抓规范、抓督查上下功夫。(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谈心谈话的思想共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谈心谈话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平常、抓经常中的重要功能和作用,自觉按照党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把谈心谈话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抓实抓细抓深,让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力。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日常谈话、提醒约谈、廉政谈话等,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自觉把谈心谈话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特别是一把手更要认真落实,练就谈心谈话的基本功,通过谈心谈话主动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管好干部、带好队伍。重要谈话要建立台账,签字背书,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使谈话谈出党性,谈出责任,起到纠偏防错、严抓严管的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方式方法,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一是规范日常谈心谈话。日常谈心谈话要经常化、常态化。这类谈话不是针对问题去谈,应当以平常的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为主,从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实际出发,多反映真实情况,多谈谈心里话,注重从政治、履职、从严要求上多达成思想共识、形成一致,以达到增进了解、增加感情、增强团结的效果。每年,除民主生活会的谈心谈话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上级党政主要领导同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都要至少谈一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下基层调研,应当做到同党委书记、政府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四个必谈。二是规范提醒谈话。提醒谈话一定要聚焦党的建设和从严管党治党。这类谈话不能等同于业务谈话、工作谈话或针对某项重要任务的谈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党委必须及时约谈提醒下一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某地、某单位党的建设抓的不力,党的领导弱化的;第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没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党治党出现缺失的;第三,干部选拔任用出现偏差,群众意见比较大的;第四,管辖范围内纪律和作风方面出现问题的;第五,主要领导本人或班子成员中出现廉洁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也就是说,凡是党的建设、管党治党方面出现不足、差距和问题时,各级党组织都要运用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抓严管,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三是规范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要侧重于加强思想教育,提出廉洁纪律和作风要求,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这类谈话可集体谈,也可分别谈,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象,随时

  及时、灵活机动进行。要把握以下情况做实做细廉政谈话,第一,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及时谈;第二,对新进机关单位的人员及时谈;第三,对岗位进行调整的干部及时谈;第四,对退下来的干部也要及时谈;第五,干部有婚丧喜庆事宜的及时谈;第六,针对年节、出境出国、外事活动等重要节点及时谈。要把廉政谈话融入平常的动态工作中,把握时机节点加强廉政思想教育,经常抓、抓经常,不断深化廉洁意识和廉政自觉。四是规范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必须解决处置质量不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第一,要认真研判适合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作出正确的处置决定。既要坚决防止该初核的不安排初核,用谈话函询盲目处置,造成严重失误;又要防止本该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却安排进行初核,错用方法措施。对谈话函询的处置一定要正确、恰当把握。第二,要落实落细谈话函询,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事。要在善于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使谈话函询的过程成为善作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成为帮助谈话函询对象争取主动的过程,教育被谈话函询对象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向组织交代,配合组织妥善解决问题,对党忠诚老实。第三,要用好谈话函询结果。对受到谈话函询的同志,要求其将谈话函询的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其他同志,让谈话函询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五是规范整改约谈。整改约谈是强化责任意识,推进责任担当的有效方式。伴随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针对问题的整改工作抓的也越来越紧。当前,整改约谈要突出抓好几个重点,第一,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约谈;第二,

  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整改约谈;第三,党委全会、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反映问题的整改约谈;第四,扶贫、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约谈;第五,其他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不力的整改约谈等等。要把整改约谈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紧抓好,强化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谈心谈话制度真正得到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督促检查,根据要求适当开展自查,并且对下级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责任担当,抓好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对提醒约谈、谈话函询、整改约谈等重要谈话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纳入两个责任、党建工作专项考核、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视情况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实效性。要强化问题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绘制整改工作流程图,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内谈心谈话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人与人之间要通过沟通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在党内也是一样,上级与下级,同事之间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够彼此了解,团结协作,完

  成任务。谈心谈话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但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几乎忘记了它的存在,在工作中,人心浮躁,戾气丛生。那么如何在工作中用好谈心谈话制度,既能增进感情、又能谈出实效呢?

  首先,我们要注意方式方法。地点、时间、切入点都是应该注意的,要在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的基础上,引导谈话对象放下心理包袱,敞开心扉,让谈话对象有话愿意说,有事愿意讲,有苦愿意诉,从而以心换心。其次,我们要做到推心置腹。要以情感人,带着感情、带着坦诚、带着关爱,推心置腹地沟通交流。无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以平等的心态和诚恳的态度与对方交流、拉家常,达到以事析理,以理服人。再次,我们要聚焦解决问题。不能漫无目的,要聚焦解决目前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关键问题,有的放矢。帮助谈话对象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使谈话对象放下思想包袱。

  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用好用活它,我们才能更好的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更好的凝聚人心。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

  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篇五: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谈心谈话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作为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谈心谈话要按照监管权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

  一、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组织生活会前,可结合“党员活动日”统一安排开展,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安排约谈。

  二、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至少2次。上级党组织书记与每位下属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与每位党员,每年至少谈话次-2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日常,当好表率。党员也可以向党组织申请或要求谈心谈话,相关负责同志应及时安排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诚恳、求实、党性、与人为善、讲求实效、尊重信任的基本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

  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及家庭等各方面情况,对了解到的实际困难主动帮助,充分体现党内的关心关爱。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要敢于直言,明确观点,认真指出,真诚交流。要本着

  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认识问题、改进提高。

  五、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班子成员及党员相互间要注重发现问题,带头及时处理,抓早抓小。党支部应注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谈话,早提醒、早纠正、早解决。

  六、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困惑及问题,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七、对民主评议排名靠后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推心置腹交流、真诚善意提醒、严肃认真提出并督促整改。做到及早纠正、正确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篇六: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

  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

  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

  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

  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及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篇七: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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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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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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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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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及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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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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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一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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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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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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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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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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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及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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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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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一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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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实施意见(6篇)

  (篇一)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对党员民警的严管厚爱,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市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泰州公安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构建“咬耳扯袖”新常态工作机制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四谈”(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工作的重大实践,是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降低廉政风险、防止民警违法违纪的重要举措。第三条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构建“咬耳扯袖”新常态工作机制应当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层层设防、分级管理,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重在教育、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构建‘咬耳扯袖’新常态工作机制”,是指通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实践运用好“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第五条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负主体责任,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员)负监督责任,协助同级党组织抓好本办法的实施。第二章对象、类型和方式

  第六条谈心谈话提醒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重点对象包括以下人员: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2.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负面反映的;4.被投诉举报的;5.自我要求不严、牢骚怪话多的;6.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7.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8.各类考核排名靠后的;9.其他需要谈心谈话提醒的。第七条谈心谈话提醒分为廉政谈话、教育谈心、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等五种类型。第八条廉政谈话,主要针对提拔或交流的干部、新录用的民警、警衔晋升等人员,以集中谈话为主。

  第九条教育谈心,主要是面向全体党员民警开展的日常廉政教育,以集中或者个别方式进行。被谈对象不需要就谈话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条提醒谈话,主要针对有信访举报投诉、负面反映或在执行党风党纪、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象,主要以个别谈话为主。被谈对象就谈话内容可以作出说明解释,也可以不作解释表态。

  第十一条约谈函询,主要针对反映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核实的。被约谈函询对象必须作出说明和承诺。

  第十二条诫勉谈话,主要针对违纪违规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以个别谈话进行。被谈话对象必须端正态度,主动认领问题,并纠错改正。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三条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各级党组织和谈话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坚持有事必谈、有谈必记、

  谈而有果,在严、细、实上下功夫。

  第十四条组织开展个别谈话,要全面掌握被谈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五条廉政谈话由政工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由主要领导或分管政工、纪检的班子成员组织实施,并将廉政谈话材料存档。

  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不得少于4次组织开展“谈廉”活动。第十六条教育谈心主要由各级党组织或班子成员根据需要组织开展。

  支部书记每年和本支部每名党员民警至少谈心交流一次,班子成员对对分管范围内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心谈话;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员)每年谈心谈话的人数,不得少于本部门(单位)党组织直接管辖的党员民警数的10%。

  第十七条提醒谈话主要由各级党组织视情组织实施,监督部门也可以直接组织实施。第十八条约谈函询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九条诫勉谈话由问题线索初步核实部门提出建议,送分管局领导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纪检、政工、法制等监督部门或被谈话对象部门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后直接作出决定并实施。第四章纪律和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不得以谈代查、以谈代惩,防止造成执纪审查线索流失。第二十一条被谈话对象对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的问题要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或回避问题,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第二十二条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发现民警问题线索,特别是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通报移送而不予通报移送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党组织要将“谈心谈话提醒构建‘咬耳扯袖’新常态”工作情况记录在册,适时报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于应该进行谈心谈话提醒而没有及时谈话的,导致民警发生违法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问责追究。

  纪检监察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员)要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谈心谈话提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问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的对象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主动说明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可以从轻处理;多次谈话,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谈心谈话提醒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全体民警。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共泰州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

  为加强对全省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拉袖子”“扯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和《全省法院实行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就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日常谈话制度。通过日常的队伍管理、三会一课、队伍建设情况分析会、队伍思想作风分析会等,发现干警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绩效、廉政勤政、道德品质、业外活动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谈话。日常谈话原则上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制,院长负责与班子成员谈话;其他院领导与所分管部门领导谈话;中层部门领导与本部门干警谈话。上级领导既可分级也可越级与下属干警谈话,必要时,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可派人参与。谈话时应向谈话对象指出发现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提出要求希望,指导帮助整改。

  二、完善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本院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的干部,以及通过考试录用、选调、调动、遴选、转业到本院工作的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因故无法在任职前谈话的,可在任后一个月内进行。谈话重点围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廉政规定、“八项规定”等提出要求。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结合政治部门的任前谈话进行,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政治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应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作出承诺。

  三、建立信访谈话制度。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本院或下级法院工作人员的问题,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属于廉洁方面问题的,应进行约谈提醒。信访谈话原则上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必要时可由上级法院进行。信访谈话应提出谈话的目的,指出反映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据实作出说明;对属实的问题,提出诫勉意见,开展批评教育,要求整改和反馈。

  四、完善司法巡查谈话制度。对司法巡查中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属于廉洁方面问题的,应进行约谈提醒。司法巡查谈话原则上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负责,必要时可由上级法院进行,也可委托司法巡查组在反馈意见时开展。司法巡查谈话应提出谈话的目的,指出反映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据实作出说明;对属实的问题,提出诫勉意见,开展批评教育,要求整改和反馈。

  五、建立审务督察谈话制度。通过开展专项督察、联合督察和专门督察、网上督察,发现本院各部门或者下级法院存在管理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或发现本院、下级法院工作人员存在尚未构成违纪的违规违章行为时,发送《审务督察建议书》或《审务督察告知书》的同时,应对所在单位、部门或行为人提醒谈话。审务督察谈话原则上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负责,必要时可由上级法院进行,也可委托审务督察组开展。审务督察谈话应向谈话对象指出发现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提出要求,进行整改。

  六、完善效能检查谈话制度。在效能检查中发现本院工作人员存在尚未构成违纪的违规违章行为时,应提醒谈话。效能检查谈话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和机关党委(总支)负责。效能检查谈话应向谈话对象指出发现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提出要求,进行整改。

  七、建立案后整改谈话制度。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本院或下级法院工作人员存在轻微违纪或廉洁方面问题的,应进行诫勉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原则上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必要时可由上级法院进行。案后整改谈话要向谈话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据实作出说明、写出书面整改材料、作出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要求。

  八、完善廉政责任谈话制度。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等行为的;或者所在单位、部门发生严重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或者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庸懒散现象突出的,或者年终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在80分以下的,应进行诫勉谈话。廉政责任谈话原则上由谈话对象所在法院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制,院长负责与班子成员谈话,其他院领导与所分管部门领导谈话,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可派人参加。必要时,廉政责任谈话可由上级法院进行。廉政责任谈话要向谈话对象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谈话对象据实作出说明,写出书面整改材料,作出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要求。

  以上八项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是省法院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法院廉政教育、促进法院队伍清正廉洁的必然要求,各级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纳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长期抓、经常抓,要通过“八必谈”制度,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通报,教育警示干警。上级法院领导要结合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等活动,开展廉政提醒。完善干部选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加强干部廉政信息的沟通和结果运用。强化纪律保障,对于不按照谈话提醒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廉政谈话提醒由专人记录,记录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区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

  一、谈话目的

  按照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从爱护干部、严格要求干部出发,通过同谈话对象研究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增强区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反腐倡廉能力,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

  二、谈话对象

  (一)区直机关各部门新提拔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区直机关各部门重要岗位上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群众来访来信反映、举报的区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区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四)上级领导批办或有违纪行为的区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谈话方式

  区直机关纪工委每年确定10个左右厅局,采用个别谈话、集体谈话、交流谈话或戒勉谈话方式进行。地点以被谈话人所在单位为主,也可以将被谈话人约至区直机关纪工委进行。

  四、谈话内容

  (一)与新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勉励其在新任岗位上尽职尽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听取被谈话人关于廉洁从政,搞好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二)与重要岗位上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听取被谈话人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认识以及对本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汇报,向被谈话人提出在重要岗位上廉洁从政的要求和建议。

  (三)与有信访举报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核查群众对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履行工作职责的反映,指出已经发现的不廉洁行为或不能正确履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明确应该遵守的党风廉政法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与上级领导批办或有违纪行为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重申党纪党规,明确违纪性质,转达组织意见,听取被谈话人的意见或申诉。

  每次谈话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进行。

  五、谈话实施

  (一)区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由区直机关纪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廉政谈话对象的建议名单由区直机关纪工委会同被谈话人所在单位纪检组(纪委)提出,经区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同意后,作出谈话决定,并提前三天将谈话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被谈话人所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谈话由谈话人认真做好记录,谈话记录要同本人见面并签字确认。谈话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被谈话人对谈话人指出并明确要求改进和纠正的问题,应及时回应,明确答复,并在一个月内将认识、改进和纠正情况向区直机关纪工委书面报告,同时将书面报告装入本人廉政档案。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提请研究解决。

  六、谈话要求

  (一)开展廉政谈话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

  (二)负责谈话的同志要认真做好准备,设计好谈话内容、方式、程序等,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被谈话人进行平等的同志式交谈;对被谈话人要注意谈话方式,注重语言艺术;对需要被谈话人注意的问题,提醒事宜,要及时地指出。

  (三)被谈话人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无故不回答,不得对反映问题人进行猜疑、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如有违反,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有关工作人员对举报、反映情况人和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篇四)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诫勉谈话,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纪检监察专项检查等渠道,对反映或暴露出的某些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勤政廉政以及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需立案调查的问题,本着对党的事业、对群众、对干部本人负责的原则,直接找有关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谈话,对其进行监督教育的一种方式。第三条诫勉谈话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条诫勉谈话对象为区委管理的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一)群众举报反映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二)在廉政勤政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需要提醒或帮助教育的;(三)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但查无实据,须提请今后加以注意的;(四)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五)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采取措施解决的;(六)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发群体上访的;(八)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及时查处纠正的;(九)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解决的事项。第五条诫勉谈话的组织及分工:(一)对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根据谈话对象的职务及涉及问题的性质、情节确定主谈人员。凡属正科级领导干部的,由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主谈,必要时可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谈;凡属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区委管理的其他科级干部的,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或常委、副局长主谈,必要时可由区纪委书记主谈;凡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由区监察局局长或副局长主谈,必要时可请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谈。(二)党风廉政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工委、干部室等职能室为诫勉谈话的承办部门,具体负责诫勉谈话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诫勉谈话的备案管理工作。第六条诫勉谈话的程序:(一)相关职能室根据平时工作掌握或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进行诫勉谈话的人员名单,填写《诫勉谈话审批表》(附件一),报区纪委主管副书记或书记审批,《诫勉谈话审批表》同时抄送区纪委办公室;

  (二)诫勉谈话批准后,由提出谈话建议的职能室向谈话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下发《诫勉谈话通知书》,告知其谈话的时间、地点;

  (三)提出谈话建议的职能室陪同主谈领导参加谈话;(四)主谈领导根据谈话结果可当场或事后经书记办公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对谈话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可要求谈话对象按要求及时反馈。(五)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六)如有必要,应将谈话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七)诫勉谈话结束时,应做好备忘记录,填写《诫勉谈话记录表》(附件三),记录诫勉谈话的时间、地点和诫勉谈话人员、诫勉谈话对象、诫勉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第七条对诫勉谈话人员的要求:(一)要将诫勉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诫勉谈话对象;(二)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三)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不准假公济私,向谈话对象提不正当要求;不准挟嫌报复;(五)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信件等相关情况;(六)不得向外泄露诫勉谈话内容。第八条对诫勉谈话对象的要求:(一)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二)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准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准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三)要在接受诫勉谈话后10日内就谈话中涉及的问题及组织提出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区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检查、汇报或者说明材料。第九条诫勉谈话的后续处理:(一)经谈话认为谈话对象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不良的苗头性问题,要告诫谈话对象自律自省,防微杜渐;对反映的问题不实的,要允许谈话对象解释和说明,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二)对在诫勉谈话过程中有意隐瞒问题、欺骗组织以及经诫勉谈话后不按组织意见办理的,建议区委、区政府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三)经谈话,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责任,或者谈话对象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组织谈话的职能室要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按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处理。第十条诫勉谈话的情况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十一条诫勉谈话的相关材料由组织谈话的职能室收集整理齐全,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与上级机关规定和办法不一致的,按照上级规定和办法执行。

  (篇五)

  第一条为了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巡视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应当将巡视中发现的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或者经了解确有违纪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的干部,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谈话对象。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谈话实行分级负责制。

  巡视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将需要进行责任主体谈话的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名单报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书记批准后,由盟市委、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主体谈话,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参加谈话。

  需要进行责任主体谈话的非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由盟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主体谈话。

  第四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谈话对象问题情况进行责任主体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应当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对确有违纪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的干部,应当提出纠正错误的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五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将责任主体谈话情况形成报告,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者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经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报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对落实巡视工作结束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谈话不到位、影响巡视成果运用且发生重大问题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六)

  为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局班子谈话提醒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对局机关科(室、中心、队)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领导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五、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六、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七、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

  以下资料为赠送资料: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滴水之中见精神》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教育学生懂得“水”这一宝贵资源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每个人都要保护它,做到节约每一滴水,造福子孙万代。活动过程:

  1.主持人上场,神秘地说:“我让大家猜个谜语,你们愿意吗?”大家回答:“愿意!”主持人口述谜语:

  “双手抓不起,一刀劈不开,煮饭和洗衣,都要请它来。”主持人问:“谁知道这是什么?”生答:“水!”

  一生戴上水的头饰上场说:“我就是同学们猜到的水。听大家说,我的用处可大了,是真的吗?”

  主持人:我宣布:“水”是万物之源主题班会现在开始。水说:“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有多重要吗?”齐答:“知道。”甲:如果没有水,我们人类就无法生存。小熊说:我们动物可喜欢你了,没有水我们会死掉的。花说:我们花草树木更喜欢和你做朋友,没有水,我们早就枯死了,就不能为美化环境做贡献了。主持人:下面请听快板《水的用处真叫大》竹板一敲来说话,水的用处真叫大;洗衣服,洗碗筷,洗脸洗手又洗脚,煮饭洗菜又沏茶,生活处处离不开它。栽小树,种庄稼,农民伯伯把它夸;鱼儿河马大对虾,日日夜夜不离它;采煤发电要靠它,京城美化更要它。主持人:同学们,听完了这个快板,你们说水的用处大不大?甲说:看了他们的快板表演,我知道日常生活种离不了水。乙说:看了表演后,我知道水对庄稼、植物是非常重要的。丙说:我还知道水对美化城市起很大作用。2.主持人:水有这么多用处,你们该怎样做呢?(1)(生):我要节约用水,保护水源。(2)(生):我以前把水壶剩的水随便就到掉很不对,以后我一定把喝剩下的水倒在盆里洗手用。(3)(生):前几天,我看到了学校电视里转播的“水日谈水”的节目,很受教育,同学们看得可认真了,知道了我们北京是个缺水城市,我们再不能浪费水了。(4)(生):我要用洗脚水冲厕所。3.主持人:大家谈得都很好,下面谁想出题考考大家,答对了请给点掌声。(1)(生):小明让爸爸刷车时把水龙头开小点,请回答对不对。

  (2)(生):小兰告诉奶奶把洗菜水别到掉,留冲厕所用。(3)一生跑上说:主持人请把手机借我用用好吗?我想现在就给姥姥打个电话,告诉她做饭时别把淘米水到掉了,用它冲厕所或浇花用。(电话内容略写)(4)一生说:主持人我们想给大家表演一个小品行吗?主持人:可以,大家欢迎!请看小品《这又不是我家的》大概意思是:学校男厕所便池堵了,水龙头又大开,水流满地。学生甲乙丙三人分别上厕所,看见后又皱眉又骂,但都没有关水管,嘴里还念念有词,又说:“反正不是我家的。”旁白:“那又是谁家的呢?”主持人:看完这个小品,你们有什么想法吗?谁愿意给大家说说?甲:刚才三个同学太自私了,公家的水也是大家的,流掉了多可惜,应该把水龙头关上。乙:上次我去厕所看见水龙头没关就主动关上了。主持人:我们给他鼓鼓掌,今后你们发现水龙头没关会怎样做呢?齐:主动关好。小记者:同学们,你们好!我想打扰一下,听说你们正在开班会,我想采访一下,行吗?主持人:可以。小记者:这位同学,你好!通过参加今天的班会你有什么想法,请谈谈好吗?答:我要做节水的主人,不浪费一滴水。小记者:请这位同学谈谈好吗?答:今天参加班会我知道了节约每一滴水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我想把每个厕所都贴上“节约用水”的字条,这样就可以提醒同学们节约用水了。小记者:你们谈得很好,我的收获也很大。我还有新任务先走了,同学们再见!水跑上来说:同学们,今天我很高兴,我“水伯伯”今天很开心,你们知道了有了我就有了生命的源泉,请你们今后一定节约用水呀!让人类和动物、植物共存,迎接美好的明天!

  主持人:你们还有发言的吗?答:有。生:我代表人们谢谢你,水伯伯,节约用水就等于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小熊上场说:我代表动物家族谢谢你了,我们也会保护你的!花草树木跑上场说:我们也不会忘记你的贡献!水伯伯:(手舞足蹈地跳起了舞蹈)……同学们的笑声不断。主持人:水伯伯,您这是干什么呢?水伯伯:因为我太高兴了,今后还请你们多关照我呀!主持人:水伯伯,请放心,今后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再见!4.主持人:大家欢迎老师讲话!同学们,今天我们召开的班会非常生动,非常有意义。水是生命之源,无比珍贵,愿同学们能加倍珍惜它,做到节约一滴水,造福子孙后代。5.主持人宣布:“水”是万物之源主题班会到此结束。6.活动效果:此次活动使学生明白了节约用水的道理,浪费水的现象减少了,宣传节约用水的人增多了,人人争做节水小标兵

  以下资料为赠送资料:

  《滴水之中见精神》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教育学生懂得“水”这一宝贵资源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每个人都要保护它,做到节约每一滴水,造福子孙万代。活动过程:

  1.主持人上场,神秘地说:“我让大家猜个谜语,你们愿意吗?”大家回答:“愿意!”主持人口述谜语:

  “双手抓不起,一刀劈不开,煮饭和洗衣,都要请它来。”主持人问:“谁知道这是什么?”生答:“水!”一生戴上水的头饰上场说:“我就是同学们猜到的水。听大家说,我的用

  处可大了,是真的吗?”主持人:我宣布:“水”是万物之源主题班会现在开始。水说:“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有多重要吗?”齐答:“知道。”甲:如果没有水,我们人类就无法生存。小熊说:我们动物可喜欢你了,没有水我们会死掉的。花说:我们花草树木更喜欢和你做朋友,没有水,我们早就枯死了,就不

  能为美化环境做贡献了。主持人:下面请听快板《水的用处真叫大》竹板一敲来说话,水的用处真叫大;洗衣服,洗碗筷,洗脸洗手又洗脚,煮饭洗菜又沏茶,生活处处离不开它。栽小树,种庄稼,农民伯伯把它夸;鱼儿河马大对虾,日日夜夜不离它;采煤发电要靠它,京城美化更要它。主持人:同学们,听完了这个快板,你们说水的用处大不大?甲说:看了他们的快板表演,我知道日常生活种离不了水。乙说:看了表演后,我知道水对庄稼、植物是非常重要的。丙说:我还知道水对美化城市起很大作用。2.主持人:水有这么多用处,你们该怎样做呢?(1)(生):我要节约用水,保护水源。(2)(生):我以前把水壶剩的水随便就到掉很不对,以后我一定把喝剩

  下的水倒在盆里洗手用。(3)(生):前几天,我看到了学校电视里转播的“水日谈水”的节目,

  很受教育,同学们看得可认真了,知道了我们北京是个缺水城市,我们再不能浪费水了。

  (4)(生):我要用洗脚水冲厕所。3.主持人:大家谈得都很好,下面谁想出题考考大家,答对了请给点掌声。(1)(生):小明让爸爸刷车时把水龙头开小点,请回答对不对。(2)(生):小兰告诉奶奶把洗菜水别到掉,留冲厕所用。

  (3)一生跑上说:主持人请把手机借我用用好吗?我想现在就给姥姥打个电话,告诉她做饭时别把淘米水到掉了,用它冲厕所或浇花用。(电话内容略写)

  (4)一生说:主持人我们想给大家表演一个小品行吗?主持人:可以,大家欢迎!请看小品《这又不是我家的》大概意思是:学校男厕所便池堵了,水龙头又大开,水流满地。学生甲乙丙三人分别上厕所,看见后又皱眉又骂,但都没有关水管,嘴里还念念有词,又说:“反正不是我家的。”旁白:“那又是谁家的呢?”主持人:看完这个小品,你们有什么想法吗?谁愿意给大家说说?甲:刚才三个同学太自私了,公家的水也是大家的,流掉了多可惜,应该把水龙头关上。乙:上次我去厕所看见水龙头没关就主动关上了。主持人:我们给他鼓鼓掌,今后你们发现水龙头没关会怎样做呢?齐:主动关好。小记者:同学们,你们好!我想打扰一下,听说你们正在开班会,我想采访一下,行吗?主持人:可以。小记者:这位同学,你好!通过参加今天的班会你有什么想法,请谈谈好吗?答:我要做节水的主人,不浪费一滴水。小记者:请这位同学谈谈好吗?答:今天参加班会我知道了节约每一滴水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我想把每个厕所都贴上“节约用水”的字条,这样就可以提醒同学们节约用水了。小记者:你们谈得很好,我的收获也很大。我还有新任务先走了,同学们再见!水跑上来说:同学们,今天我很高兴,我“水伯伯”今天很开心,你们知道了有了我就有了生命的源泉,请你们今后一定节约用水呀!让人类和动物、植物共存,迎接美好的明天!主持人:你们还有发言的吗?

  答:有。生:我代表人们谢谢你,水伯伯,节约用水就等于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小熊上场说:我代表动物家族谢谢你了,我们也会保护你的!花草树木跑上场说:我们也不会忘记你的贡献!水伯伯:(手舞足蹈地跳起了舞蹈)……同学们的笑声不断。主持人:水伯伯,您这是干什么呢?水伯伯:因为我太高兴了,今后还请你们多关照我呀!主持人:水伯伯,请放心,今后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再见!4.主持人:大家欢迎老师讲话!

  

  

篇十: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

  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怀。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

  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电话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

  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党委以及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二)第一条为促进生态科技新城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第三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立足教育、重在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谈话主要分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信

  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型:(一)廉政例行谈话。指针对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党员干部

  出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的问题而进行的谈话。可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按分管范围负责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进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干部进行的谈话。一般由党政主要领导、纪检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实施谈话。

  (三)信访提醒谈话。指根据信访举报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巡视等工作,对举报中线索不具体,但有违纪苗头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组织实施。

  (四)诫勉谈话。指经过初核,发现有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而进行的谈话。一般由纪检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第五条廉政谈话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分工和谈话类型,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相互配合,逐级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并提出意见,报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主要由组织人事部

  门牵头组织实施,“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主要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第七条实施谈话前,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等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经被谈话对象签字。

  第八条在信访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中,如有要求整改的问题,被谈话对象要及时纠正到位,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纪(工)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九条党员干部接受信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的人员,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诫勉的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谈话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和台帐,对所有谈话材料进行留存。

  第十二条受到诫勉谈话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州纪委和上级检院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县(市)院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检纪为准绳,根据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二)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从日常抓起,严管小事小节,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三)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在院党组领导下,院内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四)严格秩序,强化监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力度。二、适用对象全院所有干警。三、组织实施谈心谈话工作由院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等依规依纪组织实施。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包括: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谈心谈话工作,谈

  话人不得少于2人。谈心谈话由专人记录,全程留底留痕,谈话记录要规范、齐全,包括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等),谈话人和记录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谈话的时间、地点、事由和具体内容等。

  (一)根据组织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谈,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视情况陪谈。

  (二)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处室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组副组长、干部处处长视情况陪谈。

  四、谈话种类及工作方式(一)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方式之一,以廉政教育和廉政自律为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和日常廉政谈话两种形式。任职廉政谈话适用范围为州、县(市)院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日常廉政谈话是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3次。建立《廉政谈话登记表》,认真记录,全程留底留痕。1.任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

  (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检纪。以党风党纪正面教育为主,以严重违纪违法反面教育为辅;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任职岗位的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明确提出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新任职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

  (4)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2.日常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进行,或结合考察考核、基层党组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1)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3)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反“四风”情况;(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二)提醒谈话党组、纪检组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选举、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和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对普通性问题可采用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谈话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并将材料装进个人廉政材料。

  (三)约谈约谈性问责或者警示性谈话,提出问题,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约谈对象为有问题的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约谈具体内容为:一是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不力,致使所属人员出现多发、频发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二是党员干部存在不足的问题。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但情节较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约谈批评教育,问责警示。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应当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党组和纪检组。院党组和纪检组应当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全程留痕,跟踪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四)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问题线索类型,对反应干警问题线索采取的处置方式,是党组织提醒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体现。谈话函询工作主体是纪检组和监察处。开展谈话函询的工作方式包括:谈话、书面

  函询和“谈话+函询”。纪检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拟采用的工作方式,按程序先召开会议,并报纪检组长批准。对需要谈话函询下级院党组负责人的,应先向党组书记报告。谈话过程应当全程留痕,形成工作记录。

  1.谈话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1)属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难以核实的;(2)属于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问题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4)经初核失实或未发现违纪问题,但不适合直接了结的;(5)其他需要谈话的。谈话结束后,可视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2.书面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书面函询。(1)问题比较笼统、模糊,但存在可能性的;(2)问题比较具体,但内容存疑的;(3)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4)其他需要书面函询的。书面函询时,以州纪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组名义发函给被反映对象,并报送院党组书记,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

  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3.“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运用“谈话+函询”

  的方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函询。(1)违反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整改纠正的;(2)情节轻微,性质不严重,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3)问题具体,但可查行不强的;(4)其他需要函询谈话的。谈话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谈话人明确表态是否有其他需要向

  组织说明的问题,除需转初核或立案的,纪检组将《函询通知书》当面送达被谈话人,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纪检组。

  4.工作要求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30个工作日办结,由监察处写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2)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对象予以否认,或者说存在明显问题,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步核实;(4)监察处应当定期梳理受理谈话函询的情况,定期向院党组和州纪委报告,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应当接受监督,并在民主生活上或组织生活上作出说明。

  (五)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惩戒性组织处理方式之一。领导干部存在下列轻微违纪问题,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当由集体决策的事项,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3)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5)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6)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7)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8)纪律松弛,监督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9)在巡视巡察、经济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10)从事有悖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11)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诫勉谈话由州院党组和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

  话时,由监察处将《诫勉谈话通知书》发函给被谈话对象,并抄送党组书记,被谈话对象作出说明或者检讨,报送纪检组。

  五、纪律要求(一)提高认识,敢于担当。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严肃,勇于担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发挥谈心谈话制度的警醒教育作用。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职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依规组织,内容真实。按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谈话内容、过程,要有针对性、目的性。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严格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全程留痕,及时存档。对失密者,泄密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认真配合,坦诚相待。被谈话人在接受组织党内谈话时,要正确对待,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人员,更不能打击报复。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篇四)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施反腐倡廉防范关口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市委《关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同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

  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其他廉政谈话。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廉洁自律定期谈话是指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或分批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针对谈话对象所在处长的具体情况,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交换意见;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廉洁从政、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3、时间安排:每年实施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二)任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新提拔或轮岗交流的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情况;针对谈话对象分管处长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勉励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3、时间安排:一般在新任职干部到任后10天内进行。(三)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针对某个处室,在某个时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见青办发[**]11号《关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况),对其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室领导干部。2、谈话内容:通报处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3、时间安排:一般在接到信访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或者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后的30天内进行。(四)警示谈话警示谈话是指对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3、时间安排:一般在初查初核报告审批后10天内进行。

  (五)其他廉政谈话其他廉政谈话是指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或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等其他情况下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分析违纪违法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3、时间安排: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廉政谈话一般在事前进行;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廉政谈话一般在公布处分决定后10天内进行。三、廉政谈话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提出谈话建议,报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对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确定。廉政谈话确定后,由局纪检组通知谈话对象,安排谈话事宜。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书面向局纪检组说明情况。廉政谈话时,谈话人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有关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廉政谈话后,应填写《**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廉

  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由局纪检组统一整理留存,不存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四、本制度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纪检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篇五)一、约谈(一)约谈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层以上干部为约谈重点对象。(二)约谈内容: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纪律执行情况;3、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行为的人和事;4、对我局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工作要求:1、每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谈话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做为年度年终考核重要依据。2、对谈话中发现的廉政方面的问题,一般通过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严重问题上报局党组按规定程序办理。二、审前谈话:(一)谈话对象:局机关每个项目审计组及其审计工作人员。(二)谈话内容:1、重申审计纪律;

  2、对项目审计中廉政风险高发点和重要环节早提醒、早强调;

  3、审前廉政教育。(三)工作要求:1、所以项目审计前,均要进行集体审前廉政谈话,由办公室统一做好记录;2、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进行审前廉政谈话的,要尽量在项目审计进行中进行补谈。三、诫勉谈话(一)诫勉谈话对象:主要针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以及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1、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能很好的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但情节轻微的;3、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具体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醒今后加强注意的;4、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

  影响较小的;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之外,还要根据廉政

  责任追究办法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组提前提出拟办意见,由局长审批后

  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篇十一: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

  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怀。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

  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电话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

  

篇十二: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调研报告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

  人与人之间通过沟通交流,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在党内也是一样,上级与下级,同事之间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才能够彼此了解,团结协作,完成任务。谈心谈话是党内进行思想和感情交流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方式,对于增进相互感情、及时化解矛盾、密切内部关系,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称谈心谈话为最细致入微的宣传鼓动形式。总书记指出:“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

  但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制度重要性存在模糊认识,导致谈心谈话过程流于形式、内容浮光掠影、效果不尽人意。谈心谈话要增进感情、谈出实效,关键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谈心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谈心谈话看似简单,谁都能谈,但要谈好谈出实效,必须注意方式方法。谈心谈话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上门谈、约访谈、主动谈、自由谈和集体恳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谈心谈话时间要灵活安排。“谈得多不如谈得好,谈得好不如谈得巧”。同样的工作思想问题,谈早了条件不成熟,达不到

  

  预期的目的。谈晚了时过境迁失去了作用。这就要求谈心谈话要拿捏好“火候”,在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的基础上因时因地制宜谈出实效。谈心谈话内容要灵活切入。用什么样的话题切入,就会给谈心谈话定一个什么样的调,是以心交心的真谈,还是装装样子的假谈,谈话者如何切入会给被谈者最直观的感受。因此,要选取谈话人最熟悉的内容为切入点,引导他们放下心理包袱,敞开心扉,让谈话对象有话愿意说,有事愿意讲,有难愿意诉,从而以心换心,打开“话匣子”,掏出“真心话”。

  谈心谈话要做到推心置腹。推心置腹的谈心谈话就是心灵的展示。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说过:“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真诚是成功交谈的灵魂,是良好沟通的前提。谈心谈话,就是通过交流,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点亮互相关照、互相发现的火把。要以情感人,带着感情、带着坦诚、带着关爱,推心置腹地沟通交流,营造讲真话、谈实情的良好氛围。要有诚心,有诚心谈心谈话时才能推心置腹,说出的话才能如春风拂面、细雨浇心,无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以平等的心态和诚恳的态度与对方交流、“拉家常”,以诚相待,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要有实心,坚持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听取意见不怕“刺”,查找问题不怕丑,谈问题做到有根有据,达到以事析理,以理服人。要有真心,领导干部要带头说真话,引导党员干部敞开心扉说真话、心里话,以增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谈心谈话要聚焦解决问题。谈心谈话既不是毫无原则底线的相互吹捧,也不是话不投机的冷嘲热讽,而应该是诚心交心、互相提醒、帮助提高。谈心谈话不能漫无目的,要聚焦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关键问题。不论是谈思想、谈工作还是谈问题,都要做到重点明确、有的放矢,而不是随便聊聊。要“当面锣”、“对面鼓”地直来直去,要敢于“一针见血”,是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领导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倾听党员干部的倾诉,了解他们在思想工作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分析^p原因,找出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党员干部脱离各类影响工作的因素,给予工作以外的关怀,真正解开党员干部的心结,使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标准干事创业。

  

篇十三:党内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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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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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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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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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及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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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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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一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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