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细则(已改)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细则(已改)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委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社团活动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细则(已改) ,供大家参考。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细则(已改)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委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社团活动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使社团管理目标化,规范化,科学化,避免社团活动评定中的主观性,随意性,真正体现优劣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突出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中心,充分调动社团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推进社团自身建设,敦促社团开展有意义、有特色、高水准的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由学团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团”)指导老师,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理事会,负责社团量化考核的分数统计,存档,评比和奖惩工作。

  第二条

  考核评分,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由社联负责平时记录整理,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收集、现场调查、随机问卷、座谈会。统计结果予以公布,考核分数及主要内容均计入《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社团考核评分统计表》并载入社团档案,作为社团学年注册鉴定参考依据和奖励、评优、处罚、处分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评分统计以社团在一学期内活动、宣传、财务、内部建设、会员满意度和与社联配合情况等各项表现为基本依据,以在基础分上加分扣分为量化统计方法。

  第四条

  每社团每学期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基本考核内容占60%,会员满意程度占40%。其他附加分按考勤、宣传、财务、获得荣誉、创新实践等各方面表现,扣分加分计入总成绩。学年成绩为两学期成绩的平均分。

  第五条

  评分争议处理原则:在考核评分工作结束后,社联公布社团评分情况,如有异议,可以向社联提出复议。由学团指导老师,社联理事会及复议申请社团负责人组成的复议委员会调查后给出的复议得分为社团考核的最终得分。如

  无异议,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所给社团的考核得分为最终得分。在评分过程中,社团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评分,如发生社团组织干涉评分情况,取消其当年所有的评奖、评优资格。

  第二章

  细

  则

  第一部分:基本考核

  第六条

  社团活动(满分15分)

  1、(5分)每个社团必须开展常规活动,开展数量每学期不少于5次,每学期常规活动开展计划必须在开学两周内上报给社联,并经社联审批通过。

  社团常规活动每学期只有4次得3分,3次及3次以下不得分。

  2、社团开展活动时,需在活动前提前一周的周一下午三点向社联上交活动策划及填写活动申请表、公共场地申请表、宣传小样表、财务预算表,以待社联审批通过。具体流程为:社团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将活动策划及填写活动申请表、公共场地申请表、宣传小样表、财务预算表交由学院指导老师审批并签字后,交社联审批。策划上交及时,内容充实(包括活动宗旨、意义、时间、地点、活动流程表、人员分工表、物品准备表、经费预算、应急预案、参加人员、主承办方及必要的附录),策划内容切实可行,得5分。

  社团晚交或缺交每次减1分,减完为止。策划内容经审批要求修改后仍缺少重要内容,每次减1分,减完为止。

  3、活动结束后,社团应于5个工作日内上交该活动的财务决算、和书面总结报告。资料及总结上交及时,内容充实(资料包括活动情况记录表、活动照片及有关书面材料,总结包括活动概述,成果经验,不足缺憾,活动决算),资料及总结切合实际,得5分。

  晚交或缺交每次减1分,减完为止。资料及总结内容经审核要求重新修改后仍缺少重要内容,每次减1分,减完为止。

  第七条

  宣传效果(满分11分)

  1、社团活动宣传物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展板、海报、条幅、宣传单、请帖、广播稿)发布前需向社联申请。具体流程为:社团于发布宣传物料前4个工作日将成型的设计样稿(条幅需提交文字内容及尺寸,广播稿等文字性物料需提交文字内容)交由学院指导老师审批并签字后,交社联审批。申请及时,流程符合规范得4分。

  社团违规操作每次减1分,减完为止。

  2、宣传物料内容主旨突出,内容充实,版面设计风格契合主题,信息要点明确,落款时间清晰。宣传物料张贴在规定位置、发放符合规范,得3分。

  社团违规操作每次减0.5分,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得分。

  3、社团活动结束后,活动新闻须最晚与次日中午前上交社联宣传部。新闻内容要求要点清晰,结构合理,行文顺畅,生动活泼。配图要求图片清晰、构图合理,寓意明确,能反映活动的主要特色,得4分。

  社团晚交或不交一次减0.5分,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得分。内容及配图不符要求,社联要求整改三次以上减2分。

  第八条

  财务账目(满分11分)

  1、纳新会费按社联统一规定收取(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联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方可实行),使用社联分发的统一收据及登记表格。纳新结束一周后,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吸纳新成员、收取费用。纳新结束后,能及时上交表格及票据存根,票据保存完好,钱账数目相对。得3分。

  晚交减1分,社团违规超作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不得分。拒交或缺交及票据账目不清且无法解释的不得分。

  2、社团财务管理职责分工明确,账钱分离。会计、出纳责任分立。社团经费花销报销票据完整,经费流向有据可依。社团财务负责人最迟应在换届5个工作日内完成财务交接,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交社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得4分。

  社团违规操作,第一次警告处分,要求书面材料解释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第二次不得分,并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3、社团纳新结束后两周内须上交本学年的财务计划,每月至少决算一次,并做好账目核对。社团财务状况每学期应向全体社员至少公示两次。符合要求的得4分。

  社团违规操作,第一次警告处分,要求书面材料解释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第二次不得分,并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社团财务管理信息请查阅《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已该试行制度为准。

  第九条

  内部组织建设(满分12分)

  1、社团按照要求上交注册资料,满足学校要求规定,按期完成学年注册,得2分。

  2、社团领导机构统一规定与每年的5月完成换届,5月底之前换届顺利完成,结构清晰,分工明确,工作交接无误得2分。按期换届但有违规操作减1分,未能按期换届的不得分。

  2、社团内部机构清晰、分工明确。社团领导机构结构合理,领导机构人员能力良好,素质过硬,有热情、有理想。各部门间职能分工明确,合作密切。符合条件的得3分。

  3、社团档案整理得当,结构分明,收集齐备。包括基础档案,组织档案,活动档案,奖评档案,财务档案,会议档案。内容充实,管理有序得3分。

  4、社团建立健全良好的例会制度,包括记录会议要点并存档,查点到会人数做好出勤记录。符合要求的得2分。

  第十条

  与社联配合(满分7分)

  1、积极参与社联建设,按时参加社联会长大会,参与社联事务的讨论与决议,积极建言,给予社联建议及意见。符合要求者得3分。

  社团会长无故缺席大会或找人顶替,首次警告,第二次减2分,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得分。

  2、积极主动配合社联工作,按要求参加社联举办的统一活动,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座谈会,大型活动,讲座,培训班,调研会。符合要求者得4分。

  社团未经许可擅自缺席,首次警告,第二次减2分,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得分。

  第十一条

  与指导老师配合(满分4分)

  社团的进一步发展、活动的开展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听取老师的指导意见,听从老师的指挥,圆满完成老师提出的要求和任务。符合要求者得4分。

  第二部分:会员满意度

  第十二条

  社联每学期将进行至少一次大范围的社团会员满意度调研,问卷调查是其主要但不是唯一的调研方式。

  第十三条

  调研的目的在于从会员的立场出发,评价社团一段时期内的工作情况是否达到会员的期望。调研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社团的活动情况、宣传效果、财务状况、发展状况、内部组织结构、档案整理等方面。调研设计对与社团会员及社团发展状况较有针对性。

  第十四条

  调研范围力求全面,在扩大受访者数量的同时采用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进行样本调取。调研活动将在每一学期的中后期进行,保证不同时间安排的社团以公正性。

  第十五条

  该调研结果将转换成量化分数予以公示,并作为基础分中40%的分数。

  第三部分:附加分

  第十六条

  社团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各类竞赛奖项及其他荣誉(非比例产生)。国家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15分;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6分;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多社团联合参赛获奖均按原分值减一分。(入围等同于优秀)

  第十七条

  承办或协办国家、省、市、校级各类活动等。国家级活动加20分,省级15分,市级8分,校级5分。

  承办社联精品活动加3分,特色活动加2分。

  第十八条

  个人发表与所在社团活动及特色理论研究学术文章或新闻刊登在国家、省、市、校级刊物。学术文章发表在国家级刊物加15分,省级加9分。新闻报道在国家级媒体加10分,省级6分,市级3分。

  社团新闻登上校区网站首页加2分,学团首页加1分。

  第十九条

  创新社团活动。举办符合社团自身特色并具有显著创新性的社团活动,社团需自己申报。经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商议通过,酌情加1至5分。

  创新社团活动宣传,形象宣传方式。在举办活动、宣传自我形象时,运用了新的形式,新创意,新方法,社团需自己申报,经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商议通过,酌情加1至5分。

  第二十条

  加强社团间联系。3个或3个以上社团联合组织举办特色活动,活动符合社团特色并成功举办,社团需自己申报,经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商议通过,酌情加2至4分。

  第二十一条

  社团树立品牌意识,坚持其社团特点,举办同一特色活动5年以上并形成一定的规模,第5年加1分,之后每年叠加0.5分,4分封顶。

  第三章

  社团校级社团评比

  第二十二条

  院级社团学年考评成绩在全部院级社团中在前三名,并独立开展社团活动达到一年者,自动升级为校级社团。

  第二十三条

  校级社团,连续两年在全部校级社团中排名最后五位者,自动降级为院级社团。连续两年在校级社团排名中最后一名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学团工作办公室、向所在院系及相关指导老师提出撤销该社团动议。

  第四章

  细则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二条

  对该细则的修改,须由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三分之一提出动议,且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

  第二十三条

  提案通过后,由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提议组建修订临时委员会,负责细则修订草案。

  第二十四条

  完成草案后,需由社团会长全体大会审议,并需经三分之二会长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五条

  社团考核评分委员会修改并通过的章程,经学团和社联的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最终生效的修订后章程,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公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经社团会长全体会议通过,并报指导老师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考核评分委员会集体行使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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