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为明确2017年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工作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方案】博白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2017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明确2017年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工作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幸福博白,根据2017年自治区和玉林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民本,关注民生,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保障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扩面征缴机制,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维护好劳动者等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进步。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续保,重点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和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镇、各有关部门2017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详见附件。同时,要在此基础上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失业和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玉林市下达我县的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博白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罗培球 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鹏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吕 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异金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林 其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局局长
沈 钧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开宝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冯 琴 县教育局局长
姚淑萍 县科技局局长
陈 钊 县财政局局长
黄道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 宇 县住建局局长
江锡海 县经贸局局长
黄桂春 县工商局局长
冯 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严汝顺 县水利局局长
张晓东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严名锋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黎小红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叶 艺 县环保局局长
陈家伟 县安监局局长
张平武 县质监局局长
梁 汉 县法制办主任
陈晓春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主任
符达权 县工商联主席
梁力宇 县国税局局长
庞 锋 县地税局局长
李 宣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县社保局局长
吴文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易德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
文 豪 人行博白支行行长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李异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宣同志兼任,成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 10日至10月31日)
召开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要加大扩面征缴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劳动者等相关人员积极参保、用人单位主动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
(二)扩面征缴阶段(1月20日至11月3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含相关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并根据工商等部门登记单位信息和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信息进行比对,逐一调查分析。调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通过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征缴扩面范围。各镇、各部门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排查摸底后确定的应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户数、参保缴费人员及扩面征缴等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排查情况,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检查督促其参保,做到查出一个单位登记一个单位、核定一个单位、征缴一个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要责令改正,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用人单位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镇、各部门单位扩面征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扩面征缴工作结束后,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扩面征缴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就是做好民生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就是做好财政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就是推进我县和谐发展的观点。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一把手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其他领导抓配合的领导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区直、市直驻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教育、卫生计生系统的教师、医生等除外),以及每位村(社区)“两委”干部,都要发动1名以上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落实责任,整体联动
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县人社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督查工作,实行半月通报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督促指导和基础管理责任。要认真组织做好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排查摸底工作,依法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强化征缴手段,确保应收尽收。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全县汽车出租及其他运输行业、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行业的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公安部门要提供外来人员有关资料,督促流动就业人员参保。
交管部门负责做好机动非机动营运三轮车辆从业人员参保工作。
财政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为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政策法规宣传提供经费保障,并足额划拨应负担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
工商部门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企业登记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税务部门对新办税务登记的单位,要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经贸部门要督促国有、商贸企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改制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工作。
教育部门要积极督促公办学校为其聘用的编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和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为其全体员工参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公立医院为其聘用的编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和民办、村办医疗机构为其全体员工参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住建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及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认证时,对没有按政策规定为用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建筑企业,要督促其为用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安监部门在审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时,应查验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科技部门在对企业科研项目立项审批时,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立项审批时,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国土资源部门对企业新的用地申请立项审批时,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司法部门要及时受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强制执行申请并负责执行。
工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发动和组织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金融部门要加强与人社、税务、财政部门的业务衔接,支持征缴工作,配合核帐对帐,及时划转基金。
各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要负责抓好辖区内企业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积极发动、督促辖区内企业和城乡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提供有关企业信息。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下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企业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有的放矢地普及社会保险知识,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宣传。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作用和政策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意识;要广泛地宣传依法参保的正面典型,营造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办,确保落实
要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为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建立每半个月一次的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及时综合、统计、分析活动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列入年度领导考评、绩效考核内容。要加强信息沟通,按时间要求上报各种材料,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扩面征缴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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